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增加天风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1月7日起,本公司增加天风证券为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天风证券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天风证券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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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公司在天风证券推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天风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元。天风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天风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天风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天风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天风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天风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天风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联系电话:027-87617017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传真:027-87618863
网址:http://www.tfzq.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陆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1月7日起,本公司增加陆基金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陆基金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陆基金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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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暂不办理申购等业务,该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2.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4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易方达如意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暂未开放赎回业务;3.上表中部分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
二、关于本公司在陆基金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陆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陆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陆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陆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陆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陆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陆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2.陆基金暂不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陆基金今后如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陆基金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陆基金。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易方达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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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7日起,易方达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取消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应超过250万元的限制,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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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0471,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0472。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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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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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为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4日(含该日)。对于除首个封闭运作期之外的封闭运作期,为自上一开放运作期结束之后下一日起至下一年度的12月4日(含该日)。除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仅为封闭运作期)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封闭运作期”和“开放运作期”,运作期期限为1年,其中开放运作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与赎回。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开放运作期,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前公布开放运作期和下一封闭运作期的具体时间安排。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