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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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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经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原议案“(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并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前的“(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其中,共赢基金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共赢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共赢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共赢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共赢基金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调整后的“(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其中,投控资本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控资本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100%持股。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投控资本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投控资本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投控资本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予以披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关联董事姚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做出修改。

关联董事姚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三、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相应修订了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编制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姚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

四、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与共赢基金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拟与共赢基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关联董事姚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五、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发行对象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董事姚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投控资本。其中,投控资本为深投控100%持股,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投控资本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姚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七、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

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拟向其大股东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由公司为广西融桂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广西融桂集团提供最高不超过34%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工商最终核定名为准,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珠海航城怡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250万元,持有珠海航城怡通45%的股权;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750万元,持有珠海航城怡通55%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公告》。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经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议案“(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并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前的“(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其中,共赢基金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共赢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共赢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共赢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共赢基金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调整后的“(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其中,投控资本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控资本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100%持股。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投控资本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投控资本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投控资本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做出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相应修订了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编制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与共赢基金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拟与共赢基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发行对象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投控资本。其中,投控资本为深投控100%持股,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8.30%;投控资本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七、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拟向其大股东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由公司为广西融桂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广西融桂集团提供最高不超过34%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担任广西融桂怡亚通董事职务,广西融桂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认购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共赢基金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共赢基金以现金方式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股比例之和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的共赢基金和深投控持股比例不低于18.30%)。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共赢基金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深投控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认购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投控资本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与深投控持股比例之和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投控资本和深投控持有怡亚通的股份比例不低于18.30%)。

投控资本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深投控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了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将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改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2021年1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6,809,34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含本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与投控资本于2021年1月5日签署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认购对象投控资本之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投控资本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特定对象调整为投控资本,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在涉及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公司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此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概况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2、关联方财务数据

投控资本

单位: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投控资本的控股股东为深投控,深投控系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共赢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询,投控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6,809,34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含本数)。投控资本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应做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公司(发行人)与投控资本(认购人)于2021年1月5日签署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含本数)。共赢基金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36,809,34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发行人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及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认购人认购股份数量为其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发行人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认购人协商确定认购人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届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认购款总额、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等事项。

认购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认购人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认购人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3、支付方式

认购人同意在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收到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时,按缴款通知要求(包括缴款时间及其他事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内。

4、限售期

认购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5、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董事会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以顺利实现公司 A 股再融资为目的,共赢基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表明其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为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共赢基金及其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14,940.47万元,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认购对象中的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100%持股,目前深投控持有公司18.30%的股份且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投控资本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上述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控资本以前述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公正。

公司于2020年7月26日与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共赢基金拟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系立足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上述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前述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公正。

公司与共赢基金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系立足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毕晓婷、李罗力、张翔、张顺和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

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怡亚通”)拟向其大股东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桂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由公司为广西融桂怡亚通的该笔借款事项向广西融桂集团提供最高不超过34%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担任广西融桂怡亚通董事职务,广西融桂怡亚通为公司关联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3、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P3EYR06

法定代表人:朱云

注册资金:9,35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金海大厦)17层1701号房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存储);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内河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水路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档案管理服务;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海关报关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安装、维修: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浴器具及配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生产、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批发及零售: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林、牧渔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电子游戏机及配件、化肥、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饲料添加剂、煤炭、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生活用燃料(除危险化学品)、沥青(除危险化学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租赁;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融桂怡亚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广西融桂怡亚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0,505.6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536.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23,137.2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4.25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副总经理李程先生均在广西融桂怡亚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广西融桂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该参股公司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及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上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0年度,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广西融桂怡亚通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8,014.52万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拟向其大股东广西融桂集团借款事项,是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为广西融桂怡亚通的该笔借款向广西融桂集团提供最高不超过34%的同比例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是公司作为该参股公司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更有利于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体现了公司对该参股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该笔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08,61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1,179.6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82,012.0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3,142.31万元的351.0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2,253.5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6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8,0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3,142.31万元的13.1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工商最终核定名为准,以下简称“珠海航城怡通”),珠海航城怡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250万元,持有珠海航城怡通45%的股权;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750万元,持有珠海航城怡通55%的股权。

2、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海澄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122,808.45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文基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日

经营范围:航空产业园区建设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会展服务,信息咨询,物业代理,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珠海航城怡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沙石、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水性涂料、铝合金制品的批发、零售、物流、仓储、农产品、食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及影响:充分整合并发挥各出资方在产业、资本、供应链及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拓展更多产业领域、业务领域,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合作共赢的协调发展机制,加快实现升级发展,提高公司在当地的品牌影响力,共同推动稳健高效经营。

存在的风险:1、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产业政策导向、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调整和国际国内贸易关系变化对供应链服务以及当地产业的影响;

2、供应链服务的上下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所带来的连锁风险;

3、因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服务客户丢失;

4、合资公司双方股东及代表在企业文化、价值理念、业务模式等方面可能存在认知差异,双方管理层在内部组织结构、制度建设、人员任免、业务拓展等企业运营问题上可能会持不同意见,从而成为阻碍投资目的实现的风险因素。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方式

乙方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甲方在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636,809,345 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每股面值为 1.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认购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根据前述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乙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怡亚通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在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认购数量

甲方以现金方式认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保证其认购数量在发行完成后与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18.30%)。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由发行人进行主动调整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甲方股票认购数量按上述认购比例相应调整。具体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将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若发行人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甲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乙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手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甲方本次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发行人对此不作出任何保证和承诺,但发行人应及时配合甲方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所需的有关手续。

(六)支付方式

在怡亚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批文后,怡亚通聘请的主承销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向认购方发出书面《缴款通知书》,甲方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支付至主承销商为乙方本次发行开立的专门银行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乙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已按法律法规之规定获得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批准;

2、本次发行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3、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八)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足额履行缴付认股价款的义务,则构成对本协议的根本违约,应每日按未缴纳认购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延期10个工作日仍未足额缴纳的则视为放弃认购该部分未缴认购款对应的股份,已支付给乙方的认股价款及其孳息归乙方所有,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本协议项下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1)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2)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批准;(4)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的,均不构成乙方违约,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一方因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时,不免除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签订相关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与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 7 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并顺利推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依据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于2021年1月5日与共赢基金签订《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即终止。原协议终止后对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无需继续履行,且一方不得就原协议向另一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双方一致确认,截至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原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因此原协议尚未生效、履行,双方未因原协议的签署互负任何责任或义务,因签署原协议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由双方各自承担。

双方一致确认,终止协议生效后,原非公开发行方案下甲方针对认购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出具的声明及承诺等相关文件(如有)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无需继续履行相关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

(三)违约责任

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就原协议的签署、终止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不就原协议的签署、终止而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赔偿。

终止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因终止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协议生效及终止

终止协议自甲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及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乙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 月22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融桂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5,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1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