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2021-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晓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晓松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晓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晓松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王晓松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晓松先生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变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梁志诚先生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梁志诚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联席总裁一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聘梁志诚先生任公司总裁,是在充分了解梁志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梁志诚先生的同意,梁志诚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能力,未发现梁志诚先生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九日

附:梁志诚先生简历

梁志诚,男,1969年2月生,高级经济师,天津财经大学EMBA。曾任江苏新亚化工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副科长、副主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主管、副经理,常州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苏州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昆山公司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江苏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司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裁;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21-00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份及第四季度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及季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20年12月份经营情况

12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310.55亿元,销售面积约319.85万平方米。

1-12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2,509.6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33%,累计销售面积约2,348.85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42%。

二、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项目销售结算情况

单位:平方米

三、公司2020年1-12月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青岛吾悦广场、成都武侯吾悦广场、渭南吾悦广场、合肥吾悦广场、温州吾悦广场及哈尔滨吾悦广场为商业轻资产项目,租金收入为307,450,383元(归属于公司租金收入为281,771,611元);

2、2020年度公司商业运营总收入为57.21亿元(即含税租金收入),包含:自持商业的租金、管理费、停车场、多种经营及其他零星管理费收入;

3、轻资产项目哈尔滨吾悦广场于2020年10月起解除合作;

4、出租率为2020年12月31日当日商业物业出租情况。

四、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常州市编号为2020-22-0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南侧、华青路西侧,出让面积为61,44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2.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61,152.00万元。

2、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南通启东市编号为2028号及2029号地块。该项目位于启东市中央大道北、建设路东侧,规划用途为商业、教育、住宅用地,其中:2028号地块出让面积为81,534.20平方米,容积率为≥1.62且≤1.79;2029号地块出让面积为93,471.00平方米,容积率为≥1.5且≤1.66。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06,763.00万元。

3、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苏州太仓市编号为2020-WG-39-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太仓市高新区学院路南、岳鹿路西,出让面积为44,157.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02,888.00万元。

4、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淮安市编号为淮自然(浦)挂2020第13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巨一首府南侧、清河路西侧,出让面积为30,222.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3。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50,500.00万元。

5、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四川省成都市编号为JN19(251):2020-06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五福村4、5组,出让面积为21,788.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58,173.96万元。

6、公司通过联合竞买方式取得江西省上饶市编号为DEB2020088号地块。该地块位于上饶市惟义路以南、五经路以东,出让面积为74,433.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且≤2.2。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51%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7,179.43万元。

7、公司通过联合竞买方式取得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编号为2018-19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开发区四期,四明路东侧、嘉善塘北侧、永丰路南侧,出让面积为29,791.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2。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6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0,440.44万元。

8、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江苏省连云港市编号为LTC2020-1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北、通灌南路西,出让面积为41,478.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2。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51%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3,221.40万元。

9、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新城22亩地块。该地块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涌泉红光村二、三、四组,出让面积为15,057.9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85%权益,需支付交易价款30,828.11万元。

10、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广东省云浮市编号为云出挂(2020)107号及云出挂(2020)108号地块。其中:云出挂(2020)107号地块位于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与富民路交汇处东北侧(青蛙山东南侧),出让面积为119,612.6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容积率为≤3.5;云出挂(2020)108号地块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东侧青蛙山旁,出让面积为58,856.2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为≤2.1。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80,023.51万元。

1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编号为XG20139号地块。该地块为盱眙县农商行东侧地块一,出让面积为21,674.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1.9。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275.00万元。

12、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编号为2020H1号、2020H2号及2020H3号地块。该项目位于泗阳县文城路南侧、洋河路西侧,出让面积为107,912.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2.8。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9,657.66万元。

13、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山东省日照市编号为2020A-51号、2020A-52号、2020A-53号及2020A-54号地块。其中:2020A-51号地块位于日照市兴海路以南、东关南路以东,出让面积为48,742.1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可兼容商务),容积率为≤2.5;2020A-52号地块位于日照市兴海路以北、和阳路以东,出让面积为95,890.6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容积率为≤2.4;2020A-53号地块位于日照市兴海路以北、丹阳路以西,出让面积为45,619.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容积率为≤2.4;2020A-54号地块位于日照市兴海路以北、和阳路以东,出让面积为15,839.1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2。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共需支付土地价款88,445.00万元。

14、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山东省东营市编号为2020-90号及2020-91号地块。其中:2020-90号地块位于东营市黄河路以南、香山路以西,出让面积为144,577.7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容积率为≥1.52且≤1.99;2020-91号地块位于东营市烟台路以南、香山路以西,出让面积为172,626.5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3且≤1.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共需支付土地价款80,300.00万元。

15、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湖南省常德市编号为常鼎(2020)22号、常鼎(2020)23号、常鼎(2020)24号、常鼎(2020)25号及常鼎(2020)26号地块。其中:常鼎(2020)22号地块位于常德市江南城区滨江大道与永丰路交汇处东南角,出让面积为77,007.3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2且≤2.7;常鼎(2020)23号地块位于常德市江南城区滨江大道与福广路交汇处东南角,出让面积为63,917.2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3且≤2.8;常鼎(2020)24号地块位于常德市江南城区滨江大道与永吉路交汇处东南角,出让面积为67,074.3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3且≤2.8;常鼎(2020)25号地块位于常德市江南城区阳明大道与临沅路交叉处西北角,出让面积为49,631.2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为≥3.0且≤3.5;常鼎(2020)26号地块位于常德市江南城区阳明大道与临沅路交叉处东北角,出让面积为53,597.6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为≥3.0且≤3.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共需支付土地价款131,125.00万元。

16、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编号为2020G018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平潭县竹屿湖中路北侧、瑶竹南路西侧,出让面积为140,00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为〉1.0且≤2.75。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07,000.00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