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文投控股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与西二道交口丽港大厦3-1009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与西二道交口丽港大厦3-1009

法定代表人:綦建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52079582N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从事广告经营;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文物及文物监管物品除外)、日用百货、珠宝首饰、针纺织品、服装、钟表、机械设备的销售;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礼仪服务;婚庆服务;市场调查;劳务服务;影视制作;包装服务;包装装潢设计;字画装裱;园林工程设计;工业产品设计;清洁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服务;自营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影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2-09-03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耀莱文化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耀莱文化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北京二中院作出(2020)京执恢265号之一裁定,裁定将耀莱文化持有的文投控股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作价857,924,480元,交付给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抵偿部分债务。厦门信托作为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让耀莱文化持有的文投控股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除因执行司法裁定导致的股票划转外,耀莱文化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主动减持文投控股股票的计划。耀莱文化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及时履行告知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耀莱文化持有文投控股303,298,800股股票,持股比例16.3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耀莱文化持有文投控股21,086,800股股票,占文投控股总股本1.1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说明

因耀莱文化与厦门信托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案号:[2018]京02执496号),2020年11月30日,北京二中院将耀莱文化持有的已质押给厦门信托的282,21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以857,924,480元作为起拍价在淘宝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鉴于此,执行人厦门信托向北京二中院申请以耀莱文化持有的文投控股282,21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以第一次拍卖流拍价857,924,480元进行以物抵债。经审理,北京二中院作出(2020)京02执恢265号之一执行裁定,裁定被执行人耀莱文化持有的文投控股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作价857,924,480元,交付给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抵偿本案部分债务。厦门信托作为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让耀莱文化持有的文投控股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四、转让限制或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282,212,000股文投控股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目前尚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本次权益变动后,耀莱文化持有文投控股21,086,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均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文投控股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文投控股将严格按照《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文投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文投控股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2.联系人:王 汐

3.联系电话:010-6091092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1年1月8日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文投控股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39-42层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文投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三)信息披露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北京二中院作出(2020)京02执恢265号之一裁定,裁定将耀莱文化持有的文投控股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交付给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抵偿本案部分债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文投控股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减持文投控股股票的计划,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2016年10月18日至26日期间,厦门信托设立了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信托”),用于受让耀莱文化合法享有的上市公司“文投控股”(600715)282,212,000股股票收益权,同时向耀莱文化提供融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资金出资认购该信托的优先级份额;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认购该信托劣后级份额。

由于该信托项下融资人的违约行为,2018年7月27日,厦门信托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耀莱文化等一案(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执行案号为(2018)京02执496号)。北京二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冻结的耀莱文化持有的已质押给厦门信托的282,21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于2020年11月30日在淘宝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拍卖。流拍后,于2020年12月30日,北京二中院经审理作出(2020)京02执恢2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耀莱文化持有的文投控股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交付给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抵偿本案部分债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文投控股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厦门信托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282,21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1%。

针对厦门信托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股份表决权行使原则,现明确如下:因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需要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行使股东表决权时,该股东表决权归属于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信托计划行使股东表决权。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作为信托计划优先级持有人及指令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出具委托人书面表决建议,成为表决权实际支配方。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文投控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282,212,000股文投控股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目前尚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

四、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情况

(一)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要素:

1、信托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信托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信托类别:事务管理类信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信托受托人、托管人、委托人的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厦门信托-汇金1667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文投控股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文投控股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北京二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文件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