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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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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应邀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年度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耀方先生、赵刚先生、王轲先生、蒋建平先生、刘军先生、周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以上任职人员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以决议的形式通过了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内部审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宁敖先生、徐光华先生、任胜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以上任职人员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以决议的形式通过了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内部审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担任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1/3。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定,第五届独立董事在公司服务期间,薪酬以工作津贴形式领取,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以实际任职月数核算。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1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1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此项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1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1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修订过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1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特别说明:议案二、三、四、六、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六、七为特别决议事项。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

1、王耀方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于1992年开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最近五年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及控股子公司湖北润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王耀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5,4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6%,与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轲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耀方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 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最近五年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湖北润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赵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7,7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 轲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南京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圣安东尼奥健康科学中心(UTHSCSA)联合培养生物学博士研究生。最近五年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湖北润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王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8,20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9%,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耀方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轲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蒋建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蒋建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2,5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3%,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建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 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副院长,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孙公司常州京森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刘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059,644股,占公司总股本1.88%,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军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周 翔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研究生,执业药师。最近五年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监兼质量保证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周翔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翔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1、宁 敖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硕士。最近五年曾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董事总经理及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保荐代表人。

宁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光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博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最近五年曾任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苏宁云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导、九三学社主委、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会长、南京理工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霍英东教育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和全国MBA百优案例等同行评审专家,长期从事财务、会计、战略绩效评价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企业共生战略绩效评价理论的首倡者。

徐光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任胜祥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博士。最近五年曾任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肿瘤科副主任,IASLC 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医促会胸部肿瘤分会秘书长,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专委会青委会副主委,上海市抗癌协会肺癌分子靶向免疫治疗委员会副主委,CSCO 非小细胞肺癌委员会常务委员等学术职务,兼任昊朗化工(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任胜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建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公司年度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拟由三人组成。经审议,公司监事会提名蒋文群女士、华隽伟先生二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雷,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确保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公司未有单一股东提名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对已离职人员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7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1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1年1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修订过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议案二至议案四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三、四为特别决议事项。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

1、蒋文群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工程师、执业药师。最近五年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蒋文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8%,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文群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华隽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最近五年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项目实施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项目实施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隽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华隽伟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颜莎尚未解锁的股份进行回购价格的调整并回购注销处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 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的公告,并经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3月回购股份共计6,278,800股。

2.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经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了首批激励对象43名,授予价格为3.03元/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6,178,800股,预留100,000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54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

3.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7年11月29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3名激励对象共计6,178,800股,授予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4.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确定了预留股份授予公司员工朱婷,授予股份为预留100,000股,授予价格仍为3.03元/股,激励计划期限与考核办法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并于2018年3月8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1名激励对象,授予日期为2018年2月2日,授予的预留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3月9日。

5.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王晓霞持有的尚未解锁的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的处理。

6.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已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2名激励对象的3,076,900股办理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票已于2020年6月9日上市流通。

7.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朱婷持有的尚未解锁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原因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激励对象颜莎主动离职,因此,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2.数量

激励对象颜莎共持有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其中,已解除限售75,000股,尚有75,000股未解锁。本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0股,分别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9%;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59%。

3.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为2.58元/股。

4.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93,500元,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说明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03元/股,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以现有总股本1,2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5,999,999股,按1,274,000,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 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64,000,000股,按1,215,9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 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此公司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按上述规定进行调整:

回购价格为:3.03-0.08-0.12-0.25=2.58元/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75,000股,变更为1,279,800,0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对业绩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机构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对已离职人员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7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已离职人员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的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其内容和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经履行了迄今为止应当并能够履行的必要程序,公司仍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修订公司章程。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8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1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审议《选举王耀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赵 刚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选举王 轲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选举蒋建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选举刘 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选举周 翔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选举宁 敖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选举徐光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选举任胜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选举蒋文群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1.审议《选举华隽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第1-6项议案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2项议案内容,第7-9项议案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3项议案内容,第12-14项议案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4,6,7项议案内容,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

以上第10,11项议案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2项议案内容,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 2021年1月12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所有议案除议案13和议案14之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3和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至1月28日(星期四)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3)、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蒋文群 姚毅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

公司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千红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附件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1月28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