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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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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4版)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健康”)拟参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3,309,26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前,新里程健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107,902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此外,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里程健康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87,769,7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里程健康行使,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新里程健康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22,87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

若按照发行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新里程健康直接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超过30%,导致新里程健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新里程健康已作出承诺:新里程健康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份导致新里程健康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新里程健康届时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上述锁定期调整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如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新里程健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的有关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其它修订并予以执行。

因此,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导致新里程健康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新里程健康则将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调整为36个月。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新里程健康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新里程健康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拟向上海康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500万整,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上海康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亲和源发放贷款,由公司为亲和源提供担保。

本次为亲和源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2021月1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奚志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房产的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健身服务,投资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礼仪服务,会议服务,酒店管理,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亲和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被保证人上海康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协议》。

担保方式:保证人为被担保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保证人对被担保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亲和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亲和源经营需要,公司为亲和源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对象具有足额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20.17亿元(含本次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21.16%,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4.74亿,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2亿。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9:15至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2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1年1月2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日、2021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9:3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陈晓栋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二)股东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注:公司从宜华集团获悉,本表序号2轮候冻结系冻结申请人山东平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中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王世宾(以下合并简称“2号冻结申请人”)与宜华集团,因已经失效的框架协议起诉宜华集团。目前,案件一审已判决,宜华集团胜诉,判决生效后,宜华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按照法律程序,解除本轮轮候冻结。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另案,2018年3月,宜华集团协议收购2号冻结申请人持有的20%山东市立医院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股份。后收购标的公司因业绩承诺不达标而触发2号冻结申请人股权回购之相应义务。宜华集团已经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公司未知宜华集团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

2020年5月7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下调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宜华集团主体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C,将“16宜华01”、“15宜集债”、“18宜华01”、“18宜华02”、“18宜华03”、“19宜华01”和“19宜华02”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CC,同时将上述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公司未知宜华集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宜华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宜华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宜华集团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沪01民初306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同时,原告方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截止本公告日,该诉讼起诉方已撤诉。

经友好协商,奚志勇已于2020年12月29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已消除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将彻底梳理解决公司历史问题。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受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0)沪01民初306号

原告:奚志勇

被告: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原由:根据公司收到的《民事起诉状》,公司与奚志勇于2017年4月13日签署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书》”),约定被告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原告持有的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11.67%股权,作价8169万,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原告仅履行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给付义务,未按规定支付第二、三期转让价款。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633.8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2,350,145.21元;

2、判令被告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4084.5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5,629,789.44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60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担保费65814元。

以上暂合计人民币65,833,748.65元。

三、公司涉及其他诉讼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诉讼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涉及其他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经公司与奚志勇协商,奚志勇已于2020年12月19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已消除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将彻底梳理解决公司历史问题。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债务逾期的基本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因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公司正与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协商,对公司所涉金融机构债务,按照市场规则进行金融机构债权收购重组。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合计125,908.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04%。债务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下发的全部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

根据公司初步核查,宜华健康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系:1、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南粤银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银行账户。2、与奚志勇的合同纠纷,奚志勇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公司银行账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奚志勇已向法院申请撤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将于近期解除冻结。

除上述已知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外,部分账号冻结原因尚待核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之公司涉及相关诉讼事项,亦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42,523,818.3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6%,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5.99%,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的29.33%。

3、截至目前,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的不超过8%,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持续开展,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条“(三)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所述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