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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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湖支行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1-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03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湖支行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结案。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贷款本金人民币140,100,000元、利息44,616,302.50元(暂计算至2020年4月28日,实际按合同约定年利率6.9%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仲裁费715,325元,以上暂合计为185,431,627.50元。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了《关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一审判决的公告》,披露了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因与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及第三人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2020)浙04民初39号】,开发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7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获悉,经开发公司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未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现已生效,该案已结案。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现已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