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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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21】第3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1-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1一00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21】第3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安排相关回复工作。相关回复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近期你公司股价连续三次异动, 请你公司董事会:

一、关注、核实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回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和房屋租赁,公司物业管理(含停车场经营)和房屋租赁业的主要经营区域位于华强北,该块业务经营业绩一直较为稳定。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业务结构未发生变化。

针对公司股价异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则规定,分别于2021年1月4日、1月6日、1月8日披露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经公司再次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未收到其他股东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和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书面函询,说明上述股东是否存在买卖股票,以及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分别向博恒投资及汉富控股前期送达函件的邮箱送达书面询证函。

博恒投资书面回复,截止本回复博恒投资未买卖公司股票,暂无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本回复,公司未收到汉富控股相关回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核查你公司截止2021年1月7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或汉富控股、博恒投资及汉富控股、博恒投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止2021年1月7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名册,经公司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前20名股东中,汉富控股持有公司75,000,127股,占总股本的21.65%。博恒投资持有公司37,500,000股,占总股本的10.82%。根据相关规则汉富控股和博恒投资为公司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公司与前20名中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函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与公司截止2021年1月7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经公司向博恒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王玩虹函证,博恒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截止2021年1月7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同时向汉富控股函证,截止本关注函回复,公司未收到汉富控股相关回复。

四、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近期没有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询证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