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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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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7份,收回7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永拓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业务收费总额为320万元(含增值税,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9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开会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6)首席合伙人:吕江

(7)基本介绍

永拓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经国家审计署批准,于1993年成立,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永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2019年,永拓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永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8)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底,永拓合伙人数量10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1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3人,从业人员1,097人。

(9)财务情况

2019年,永拓业务收入为283,869,118.10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46,489,889.52元,从事证券业务收入为85,219,449.54元;净资产为30,080,810.16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0)客户情况

截至2019年底,永拓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事务所户数)为20户,截至目前服务家数为33户。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审计费用按照企业规模、人员配备等标准确定,目前审计收费均价为125.7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户。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对职业风险累计计提6,816,216.89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情况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李进、郭军,相关情况如下:

(1)李进:现任职永拓合伙人。1999年4月28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7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在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1年,曾主持多家企业IPO项目审计、上市公司年审及海内外并购重组。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近期主要业绩主持大型国有企业白银有色集团的整体上市审计工作。近三年在永拓签署过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上市公司主要有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郭军:现任职永拓合伙人。2013年7月9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11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8年,曾主持多家企业IPO项目审计、上市公司年审业务,包括深圳艺华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上市审计工作、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并购重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近三年在永拓签署过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上市公司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马向军、徐克美,相关情况如下: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2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被聘为北京注协上市公司审计专家委员会委员。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6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徐克美:现任永拓合伙人、质量控制合伙人(内控方向),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12月3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4年。两届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任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多年从事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等年报审计业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签署过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 诚信记录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 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2019年度业务收费总额为280万元(含增值税,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结合上年度的审计费用成本,综合考虑换所审计所需增加投入的人工成本等因素,永拓2020年度业务收费总额为320万元(含增值税,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9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2020年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立信的情况。

(二)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原因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永拓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永拓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永拓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乃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理由正当,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永拓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永拓担任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开会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