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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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0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鑫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源汇信”)发来的与雷彪于同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鑫源汇信将其持有的公司23,5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70,400,000股的5.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雷彪。股份的转让价格以签署协议前一天公司股票收盘价的九折计算,为4.2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9,878.40万元。

鑫源汇信与雷彪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转让前,鑫源汇信持有公司23,5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转让完成后,鑫源汇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前,雷彪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雷彪将直接持有公司23,5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鑫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隋明生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雷彪

身份证号:4304221998********

住址: 湖南省衡南县栗江镇***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新疆鑫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雷彪

(二)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占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总股本5.00%的2,352.00万股股份(“目标股份”),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上述目标股份。

(三)股份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2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9,878.40万元。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目标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目标股份全部价款。甲方应于收到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收款凭证。

(五)税费承担

与目标股份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六)目标股份过户登记及信息披露

甲、乙双方应当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上交所、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目标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101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0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1日、1月12日、1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2020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0,200.67元,同比下降110.34%。公司于2020年6月成为贵州茅台酒区域KA卖场直销渠道商,并签署了茅台酒经销合同。公司上述2020年三季度业绩中已包含茅台酒的销售业绩。综上,签署茅台酒经销合同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有限。

●2021年1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5.6元/股,市盈率94.85,高于所属零售行业的平均市盈率。换手率5.9%,成交量2,777万股,均显著高于公司此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年1月11日、1月12日、1月13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门店运营销售情况没有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内部运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发函确认,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上述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0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0,200.67元,同比下降110.34%。公司于2020年6月成为贵州茅台酒区域KA卖场直销渠道商,并签署了茅台酒经销合同。公司上述2020年三季度业绩中已包含茅台酒的销售业绩。综上,签署茅台酒经销合同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有限。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1年1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5.6元/股,市盈率94.85,高于所属零售行业的平均市盈率。换手率5.9%,成交量2,777万股,均显著高于公司此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