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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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临2021-006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筹划新特能源境内上市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启动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临2021-006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新特能源经营层启动新特能源在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境内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及新特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筹划新特能源境内上市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境内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

境内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上市的议案》。为抓住全球新能源产业持续向好的发展契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新能源产业,实现更好地发展,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境内上市事项,启动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境内上市主体基本情况

1、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702303076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众欣街2249号

主营业务:多晶硅的生产与销售,风能、光伏资源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等。

新特能源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已经审计。

2、新特能源股本及控股股东情况

新特能源于2015年12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码为1799.HK。目前新特能源总股本12亿股,其中H股313,475,630股,占总股本26.12%;内资股886,524,370股,占总股本73.88%。公司直接持有新特能源783,921,287股内资股股份,占总股本65.33%,是新特能源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新特能源1,223,200股H股股份,占总股本0.10%。

二、境内上市的授权

公司筹划新特能源境内上市事项,启动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新特能源经营层启动新特能源在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境内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及新特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筹划新特能源境内上市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境内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筹划新特能源境内上市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启动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为全球能源事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商,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大型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输变电业务、新能源业务及能源业务。新特能源是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多晶硅的生产与销售,风能、光伏资源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等。新特能源业务领域、运营方式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新特能源境内上市的具体影响如下:

1、净利润占比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0URA30048),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18亿元,其中按权益享有的新特能源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占比为13.05%。

2、净资产占比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0URA30048),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348.84亿元,其中按权益享有的新特能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占比为21.43%。

3、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输变电业务、新能源业务及能源业务。新特能源是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多晶硅的生产与销售,风能、光伏资源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等。新特能源业务领域、运营方式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新特能源境内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4、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新特能源境内上市,打造新的融资平台,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增强新特能源的资金实力,优化产业布局,增强新能源产业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实现新能源产业更好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

六、风险提示

新特能源境内上市的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经营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新特能源境内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境内上市事项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新特能源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本次境内上市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