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聚材料”)和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能源”)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华聚材料和华正能源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033003569和GR202033007952。
华聚材料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华正能源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首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华聚材料和华正能源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695,3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74.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273,957.4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3,726,016.91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9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351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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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000万元对杭州华正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724号《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杭州华正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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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杭州华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10114
期限:90天
委托认购日:2021年1月13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1月15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4月15日
收益兑付日:2021年4月19日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3.3%或1%
产品存续期间:即收益计算期限,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包括起息日,不包括实际到期日)
收益计算基础:Act/365
收益兑付货币:人民币
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支付
提前终止:遵从双方约定
说明:
①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于到期日返还,投资收益于收益兑付日进行清算, 收益兑付日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期日至收益兑付日期间相应投资收益不计息。
②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可为其它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型,共计人民币2,000 万元,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是保本浮动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宁波银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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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杭州华正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0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理财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产品,风险相对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议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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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