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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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2021-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1-001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因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上市,故公司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程序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及原配套业务规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第14.3.1条第(一)项的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18年、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 资 产 为 -1,751,435,375.81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119,678,004.79元; 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没有明显改善,预计公司2020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净利润可能继续为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或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3月18日起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第14.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出现第14.3.1条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

四、其他事项

2019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是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重大违法情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