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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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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0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在城市业务领域有长期且紧密的的业务合作,公司对其提供临时资金周转支持的原因合理,且期末余额为0元,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补充审议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在城市业务领域有长期且紧密的的业务合作,公司对其提供临时资金周转支持的原因合理,且期末余额为0元,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补充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0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收到表决票11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发生额7,237.20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同意公司补充审议上述2018年度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发生额4,216.95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同意公司补充审议上述2019年度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在城市业务领域有长期且紧密的的业务合作,公司对其提供临时资金周转支持的原因合理,且期末余额均为0元,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审议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1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补充审议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1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修订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3.72亿元的综合授信,并将持有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002434.SZ)不超过3,000万股股票为其中的2.47亿元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将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中融大厦901、1001室及位于西湖区曙光路15号2幢C1201-C1216室合计面积为2968.33平方米的办公楼为抵押物为其中的4,500万元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期限叁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并将位于杭州市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2201层房产(所有权证号:杭房权证高新移字第13534295号、13534304号,建筑面积合计2926.94平方米;土地证号:杭滨国用(2013)第006863、006860号,使用权面积合计186.6平方米)进行抵押,为其中的5,000万元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期限叁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0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补充审议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度,公司向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晓通”)提供资金发生额7,237.20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

2019年度,公司向北京晓通提供资金发生额4,216.95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飞先生在北京晓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10.1.5条,北京晓通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与北京晓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4,535.01万元、4,522.09万元,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至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为止,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与北京晓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补充审议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1-4号楼5层A座05-5A-501室

3、法定代表人:陈锐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09日)。

6、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北京晓通19%的股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飞先生在北京晓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10.1.5条,北京晓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为支持北京晓通日常运营中临时性的短期资金需求而发生的交易。2018年度,为支持北京晓通日常运营,公司向北京晓通提供资金发生额7,237.20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2019年度,为支持北京晓通日常运营,公司向北京晓通提供资金发生额4,216.95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未收取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晓通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公司通过转让部分股权实现思科产品分销业务的剥离,目前公司仍持有19%股权,且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飞先生在其担任董事职务。由于双方在智能城市业务领域有长期且紧密的业务合作,为支持北京晓通日常运营,公司给予临时资金周转支持。

上述资金往来均已分别于2018年度、2019年度收回,期末余额均为0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 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事。本次补充审议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晓通为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在城市业务领域有长期且紧密的的业务合作,公司对其提供临时资金周转支持的原因合理,且期末余额均为0元,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审议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0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减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3,287,610.63元,调减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5,346,318.70元,调减2020年半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1,241,340.00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20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108号),认为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图灵”)及联营企业浙江网新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数码”)之间存在循环交易,但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未做抵消,导致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的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将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更正原因

2019年度,公司因向联营企业网新数码采购网络设备与终端形成的营业成本金额为13,287,610.63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网新图灵因向网新数码提供的网络设备与终端销售形成的营业收入金额为13,287,610.63元;2020年1-6月,网新图灵因向网新数码采购网络设备与终端销售形成的营业成本金额为45,346,318.70元,公司因向网新数码提供网络设备与终端销售形成的营业收入金额为45,346,318.70元。尽管公司与网新图灵及网新数码之间形成了交易,但在交易环节中网新数码并未在商品的流转中提供附加价值,实质上构成了循环交易,公司在对上述循环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时,未将公司与网新图灵及网新数码之间存在的循环交易在合并报表层面进行抵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的规定,公司应当将公司与子公司网新图灵及联营企业网新数码之间存在的循环交易在合并报表层面予以抵销,故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针对上述差错,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抵销2019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3,287,610.63元,抵销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5,346,318.70元,抵销2020年半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1,241,340.00元。

三、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19年度的合并净利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均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0年半年度的合并净利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9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专项意见认为:浙大网新公司对上述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和相关披露》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1〕15 号)。

修订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0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现将2018年至今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晓通”)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1、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8年度公司与北京晓通资金往来发生额8,099.20万元,余额为0元。经核实,上述发生额中有862万元系公司向北京晓通支付的采购款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公司向北京晓通提供资金发生额7,237.20万元,余额为0元。

2、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9年度公司与北京晓通资金往来发生额为6,017.20万元,余额为0元。经核实,上述发生额中有1,800.25万元为公司向北京晓通支付的采购款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公司向北京晓通提供资金发生额4,216.95万元,余额为0元。

3、2020年度,公司向北京晓通提供资金发生额400万元,余额为0元。

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原因

北京晓通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公司通过转让部分股权实现思科产品分销业务的剥离,目前公司仍持有19%股权,且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谢飞先生在其担任董事职务。由于双方在智能城市业务领域有长期的业务合作,为支持北京晓通日常运营,公司给予临时资金周转支持。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组织资金部、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提高关于资金往来的合规意识。

2、修改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对资金往来的内部管控,避免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建立资金往来日常汇报与定期检查的制度,由资金部、财务部、审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日常资金往来,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及信息披露流程。

公司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公司的资金管控,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认真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