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毅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吴毅先生发来的《关于所持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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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情况
吴毅先生于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4日期间,被动减持808.3万股,减持后,吴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63.61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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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减持系吴毅先生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未能按期赎回,国盛证券对吴毅先生持有的公司5,755万股股份予以强制平仓,非吴毅先生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属于被动减持。
2、吴毅先生已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被动减持893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吴毅先生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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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毅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毅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鹿港文化股票代码:601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毅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鹿港文化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鹿港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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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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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吴毅先生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未能按期赎回,国盛证券对吴毅持有的公司5,755万股股份予以强制处置,非吴毅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属于被动减持。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毅先生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被动减持尚未结束,尚余4053.7万股未处置。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719,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54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636,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毅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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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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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毅先生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未能按期赎回,被国盛证券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1701.3万股,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毅
2021年1月1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3、《关于所持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毅
2021年1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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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毅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