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1-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获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033001570、GR202033008107,发证日期均为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规定,公司及川南药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即2020年至2022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公司及川南药业2020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因此该项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