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汇成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在汇成基金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1年1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汇成基金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自2021年1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汇成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汇成基金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1年1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定投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如有变动,请以汇成基金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1年1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除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与本公司旗下已在汇成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1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自2021年1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除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可参与转换的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汇成基金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汇成基金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汇成基金的相关公告。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代销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