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腾安基金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1月18日起,本公司增加腾安基金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腾安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腾安基金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各自的最低扣款金额和交易级差。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腾安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腾安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腾安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2.腾安基金暂不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腾安基金今后如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腾安基金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腾安基金。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址:https://www.txfund.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机构客户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9日起恢复办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机构客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场内简称、扩位证券简称及申赎简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9日起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07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2071)的场内简称由“非银ETF”变更为“证券保险”,扩位证券简称由“非银行金融ETF”变更为“证券保险ETF”, 申赎简称由“非银申赎”变更为“证券保险”。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变更上述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