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树脂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服务合同》的公告

2021-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树脂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及合同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项目实施计划:公司拟计划投资建设12万吨/年生物可降解树脂(PBAT)项目,项目分为两期,一期6万吨/年。本次协议及合同的签署仅指项目一期建设6万吨/年,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推进二期项目,二期项目建设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我国对环保的重视,解决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白色污染”问题迫在眉睫,国家出台了相关限塑、禁塑措施,而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不仅有较好的延展性、断裂伸长率、耐热性能及抗冲性能,而且具有优良的生物降解性,是当前应用最好的降解材料之一。为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计划投资建设12万吨/年生物可降解树脂(PBAT)项目,其中一期建设6万吨/年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鉴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内重要的从事综合性科研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中央企业,拥有聚酯合成新型纤维材料研发、设计、制造、标准、检测与认证等方面的优质资源,为更好的发挥优势,本着平等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上午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时签订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树脂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工程服务合同》”)。

上述协议及合同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2072P

3、法定代表人:姜俊华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7001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纺织科学研究》、《纺织标准与质量》出版发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日31日);纺织品、针织品、合成纤维产品、纺织机械、工业控制设备和印染工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纺织化纤产品、纺织机械设备、工业控制设备与配件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本公司研制开发的技术和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本公司自用技术、设备和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分析测试、检测;承办纺织品国内展览、展销;纺织技术项目的论证;资料翻译;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销售Ⅱ类医疗器械、劳保用品;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纺织科学研究》《纺织标准与质量》杂志发布广告;房屋出租;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会务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9、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10、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述协议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甲方计划新投资12万吨/年生物可降解树脂项目,其中一期建设6万吨/年连续聚合生产装置,委托乙方提供有关工程服务。乙方将整合所属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以及行业内具有施工资质和良好业绩的施工单位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并将该项目纳入重点项目,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2、乙方结合甲方需求和已有技术积累,针对甲方生物可降解树脂产品,乙方组织技术团队开展系列化新产品开发及其在工程塑料、膜等领域的应用技术开发,为甲方在此领域的产品升级、产业链延伸及市场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3、在双方基于本框架协议开展的合作项目签署正式的协议前,原有知识产权(成果)归原单位所有,如需使用,可实行一事一议,双方签订许可协议后,被许可方方可使用。在具体合作项目中,双方合作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由双方共同所有。

4、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与合作协议有关的企业相关信息、资料和研究成果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有内容,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对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保密责任而产生损失的,可以向违约方追索经济赔偿。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5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5、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各方权利义务、交易要素等具体事项以双方共同签订的正式具体合作项目协议为准。

6、争议解决方案: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框架协议经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三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约。

(二)《工程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是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树脂项目一期工程服务合同,包含6万吨/年PBAT装置和THF回收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按照12万吨/年能力整体规划),工程涵盖工程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安装、人员培训、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等内容。

甲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树脂项目一期工程

2、项目工期:从合同生效到装置投料,共15个月

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龙口市

4、合同总金额:2.65亿元(该金额仅指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服务合同》的金额),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5、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5.1设计:乙方完成技术附件规定项目界区内和专业的工程设计工作,提交的设计文件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甲方审查、项目报批、部分设备采购和生产运行等需要。

5.2供货:乙方根据合同的要求,在满足质量、环保、安全进度的前提下,可独立在国际国内市场进行设备的采购工作。乙方应对设备供货商提供的设备质量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提供设备的随机文件要满足安装、试运转和运行的需要。

5.3安装施工:乙方负责所有的土建工程(不含地勘和打桩)和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

5.4试运转及开车:乙方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的试运转及开车工作,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5性能保证:按照合同技术附件对产品产量、产品质量、装置物耗及能耗等要求,乙方通过采用专利或专有技术、完善的工程设计、恰当的工艺参数、提供合理的分析方法以满足技术附件对装置性能试验的要求,并生产出符合质量、数量、装置物耗及能耗等要求的产品。

5.6乙方整合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以及行业内具有施工资质和良好业绩的施工单位等资源,完成甲方所需的工程服务,但乙方对外分包、转包等需向甲方报备。

6、甲方的义务

6.1委派授权代表,展开与乙方的联系和发布甲方关于项目执行的信息。

6.2按照双方约定的进度表向乙方提供或确认设计条件及项目开展所需的其它条件。对甲方提供的设计条件,乙方应从专业角度判断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常理,如有不符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6.3适时提供乙方现场基本的工作条件并协助乙方开展必要的工作。

6.4办理并得到政府有关项目审批的许可,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6.5协助开展土建设计和施工工作。

6.6根据项目进度,甲方按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有关施工和生产的一切手续,乙方积极配合。

6.7甲方负责组织合格的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装置试车及开车工作;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原辅料及公用物料,提供施工和调试需要的水、电供应等基础条件。

6.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但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6.9在乙方任务按照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后,出具机械竣工验收及装置验收证明。

7、项目进度

7.1乙方明确项目进度对于甲方的重要意义并知晓进度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本要求,应保证进度不拖期并按期完成合同工作。

7.2双方应共同编制项目进度协作表。

7.3一旦发生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工作进度落后于项目计划进度,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依据甲方的指示进行补救,补救工作应由乙方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要增加额外人员和加班等,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 由于甲方单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工作进度落后于项目计划进度,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项目整体工期相应顺延。

8、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服务,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总金额2.65亿元。合同价款由甲方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支付。

9、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正本文件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支付第一笔合同款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及合同的签署,是双方在生物可降解领域开展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各方在生物可降解领域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挺进上游可降解合成领域,延伸公司产业链,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及合同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该项目存在项目手续办理、技术施工方案调整、资金筹措不及时等因素影响而导致项目达产日期延期的风险。

3、该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面临着宏观经济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运营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树脂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