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其聘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刚、杭国强、田飞冲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讨论,为了建立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同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2021年-2025年专项激励基金,该激励基金将全部用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公司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标的股票,计划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20,000万元。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刚、杭国强、田飞冲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讨论认为,为规范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刚、杭国强、田飞冲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拟订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
4、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6、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8、批准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2月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月17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理由充分合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独立性,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公司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聘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监事苏大伏、刘亚军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同意《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关联监事苏大伏、刘亚军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在以往年度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已不再经营电力电子业务,未来将聚焦企业云通信及互联网业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公司已就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亚太事务所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亚太事务所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六百余人,执业造价工程师三十余人,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亚太事务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 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2018年12月31日52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95人(2018年12月31日362人)。
3、业务信息
亚太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7.91亿元(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6.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55亿元(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5.35 亿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4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0.98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1.49亿元)(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0.84亿元、为上市公司和新三板)。2020年审计上市公司43家(2019年审计上市公司32家、 2018 年审计上市公司30 家)。2019年审计公司约3100家(2018年审计公司约300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承做项目合伙人:陈启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10年,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IPO、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定向增发专项审核和验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春平,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14年,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和验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3年,负责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和定向增发业务审计,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20份,其中,2018年2份,2019年7份,2020年11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认可该所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能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及审计工作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聘请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聘请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陈述意见;
7、亚太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2月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2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第1、2、3、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2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 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2月2日17:00 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投票注意事项
1.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在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 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 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七、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赵迪
联系电话:0755-86010035
联系传真:0755-86015772
电子邮箱:zqb@montnets.com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3
2.投票简称:梦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2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会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事项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