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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1-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56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30,55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2021年1月19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主要包括两类:(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而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富淼科技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淼科技家园1号员工资管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除上述两类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3.74元/股(不含13.7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74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74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0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1-01-14 14:57:59.681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74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000万股,申购时间为2021-01-14 14:57:59.681的配售对象中,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剔除239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92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910,76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总量9,104,000万股的10.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5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13.5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13.5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发行人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1年1月1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07倍。

本次发行价格13.5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0.14倍,低于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截至2021年1月14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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