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转股代码:191572 转股简称:三祥转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月18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5名董事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转股代码:191572 转股简称:三祥转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送达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纯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贷款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转股代码:191572 转股简称:三祥转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为连带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 或“辽宁华祥”),为进一步提高自主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可持续性经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办理项目贷款5,000万元,全部用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正在建设的“氧氯化锆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对该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贷款的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签订合同事宜,独立董事就上述贷款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辽宁华祥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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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资产总额26,106.78万元,净资产11,469.23万元,资产负债率56.07%(未经审计)。辽宁华祥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债务人: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此次贷款可以有效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生产经营及项目执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提供5,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7%,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另外,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其收入和利润可以用于归还融资。
监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能够有效降低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的融资成本,确保其生产经营及项目执行,提高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整体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贷款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13,500万元,均为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58%。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华祥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18,500万元,均为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05%。目前,在保项目没有逾期情况,也没有代偿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贷款使用人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保证合同》;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