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根据《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已经本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核准(黑银保监复〔2021〕9号)。公司已于2021年1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