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含当日,下同)至发行日(指本次发行项下的新增股份分别登记至各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名下之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即不超过153,396,000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在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含当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公司如因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发行数量有最新的监管要求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发行日(含当日)至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届满之日(含当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8,97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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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其届时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2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 2020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过程中并没有募集货币资金,上市至今也没有通过配股、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制定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相关主体出具《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对前述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相应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数额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二)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向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公告、承诺函等;
(四)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补充递交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办理相关信息披露等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六)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八)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九)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有关授权的前提下,将该等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行使;
(十一)本议案所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预测,结合公司目前已有的授信额度,公司拟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黄石农村商业银行东方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下陆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向汉口银行黄石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确认相关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提供保证、反担保等方式)、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等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用,具体如下:
(一)为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32,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交行芜湖开发区支行14,000万元,中行芜湖开发区支行3,500万元,浦发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412.46万元,净资产72,989.66万元,总负债85,422.81万元,资产负债率53.92%,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743.30万元,实现净利润4,517.34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65,598.97万元,净资产76,336.49万元,总负债89,262.48万元,资产负债率53.90%,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071.67万元,实现净利润3,346.83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为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5,225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5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3,000万元,农行黄石石灰窑支行4,725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汉口银行黄石分行3,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281.4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165.04万元,净资产19,708.55万元,总负债50,456.49万元,资产负债率71.91%,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173.46万元,实现净利润3,426.95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8,976.21万元,净资产21,836.68万元,总负债57,139.53万元,资产负债率72.35%,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50.32万元,实现净利润2,128.13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为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3,500万元的融资担保(江苏银行经济开发区科技支行5,000万元,交通银行宿迁分行3,500万元,浦发银行宿迁分行3,000万元,工商银行新区支行2,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2,930.12万元,净资产16,608.52万元,总负债56,321.60万元,资产负债率77.23%,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394.49万元,实现净利润-0.0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4,824.48万元,净资产18,221.03万元,总负债56,603.45万元,资产负债率75.65%,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568.69万元,实现净利润1,612.51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为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9,1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000万,湖北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2,1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江汉支行3,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3,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55.4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14.95万元,净资产4,943.68万元,总负债18,071.27万元,资产负债率78.52%,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657.05万元,实现净利润259.32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9,835.81万元,净资产5,286.60万元,总负债24,549.21万元,资产负债率82.2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56.21万元,实现净利润:227.47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为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2,6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7,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3,6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5,513.19万元,净资产13,397.98万元,总负债42,115.21万元,资产负债率75.87%,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078.41万元,实现净利润1,579.6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2,009.95万元,净资产15,208万元,总负债56,801.95万元,资产负债率78.8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55.78万元,实现净利润1,810.02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为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5,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5,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0,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5,178.99万元,净资产1,011.01万元,总负债4,167.98万元,资产负债率80.4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24.58万元,实现净利润11.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
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和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
同,以及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
事会融资决议和担保决议。总授信额度内,结合各银行融资成本及实际情况,授
权董事长在上述总的额度内对各银行的授信份额作适当调整、对担保事项进行审
定,对新增银行进行审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等相关工作的总体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2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2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含当日,下同)至发行日(指本次发行项下的新增股份分别登记至各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名下之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即不超过153,396,000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在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含当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公司如因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发行数量有最新的监管要求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发行日(含当日)至本次发行的限售期届满之日(含当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8,97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其届时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2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 2020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过程中并没有募集货币资金,上市至今也没有通过配股、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制定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相关主体出具《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对前述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相应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预测,结合公司目前已有的授信额度,公司拟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黄石农村商业银行东方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下陆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向汉口银行黄石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确认相关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提供保证、反担保等方式)、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等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用,具体如下:
(一)为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32,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交行芜湖开发区支行14,000万元,中行芜湖开发区支行3,500万元,浦发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412.46万元,净资产72,989.66万元,总负债85,422.81万元,资产负债率53.92%,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743.30万元,实现净利润4,517.34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65,598.97万元,净资产76,336.49万元,总负债89,262.48万元,资产负债率53.90%,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071.67万元,实现净利润3,346.83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为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5,225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5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3,000万元,农行黄石石灰窑支行4,725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汉口银行黄石分行3,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281.4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165.04万元,净资产19,708.55万元,总负债50,456.49万元,资产负债率71.91%,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173.46万元,实现净利润3,426.95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8,976.21万元,净资产21,836.68万元,总负债57,139.53万元,资产负债率72.35%,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50.32万元,实现净利润2,128.13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为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3,500万元的融资担保(江苏银行经济开发区科技支行5,000万元,交通银行宿迁分行3,500万元,浦发银行宿迁分行3,000万元,工商银行新区支行2,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2,930.12万元,净资产16,608.52万元,总负债56,321.60万元,资产负债率77.23%,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394.49万元,实现净利润-0.0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4,824.48万元,净资产18,221.03万元,总负债56,603.45万元,资产负债率75.65%,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568.69万元,实现净利润1,612.51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为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9,1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000万,湖北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2,1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江汉支行3,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3,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55.4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14.95万元,净资产4,943.68万元,总负债18,071.27万元,资产负债率78.52%,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657.05万元,实现净利润259.32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9,835.81万元,净资产5,286.60万元,总负债24,549.21万元,资产负债率82.2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56.21万元,实现净利润:227.47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为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2,6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7,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3,6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5,513.19万元,净资产13,397.98万元,总负债42,115.21万元,资产负债率75.87%,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078.41万元,实现净利润1,579.6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2,009.95万元,净资产15,208万元,总负债56,801.95万元,资产负债率78.8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55.78万元,实现净利润1,810.02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为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5,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5,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0,000万元)。
该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5,178.99万元,净资产1,011.01万元,总负债4,167.98万元,资产负债率80.4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24.58万元,实现净利润11.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
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和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
同,以及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
事会融资决议和担保决议。总授信额度内,结合各银行融资成本及实际情况,授
权董事长在上述总的额度内对各银行的授信份额作适当调整、对担保事项进行审
定,对新增银行进行审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3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32,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5,225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3,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2,6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9,1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以上担保共计102,92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以上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9,01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进行全额反担保,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进行全额反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及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经公司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为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用。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32,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交行芜湖开发区支行14,000万元,中行芜湖开发区支行3,500万元,浦发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5,000万元;
2、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5,225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5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3,000万元,农行黄石石灰窑支行4,725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汉口银行黄石分行3,000万元;
3、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3,500万元的融资担保,江苏银行经济开发区科技支行5,000万元,交通银行宿迁分行3,500万元,浦发银行宿迁分行3,000万元,工商银行新区支行2,000万元;
4、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12,6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7,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3,6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2,000万元;
5、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9,1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000万,湖北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2,1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江汉支行3,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3,000万元;
6、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多不超过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5,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5,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10,000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6年6月12日;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32;法定代表人:朱金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制冷压缩机、压缩机电机;相关中小型铸件的铸造,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动产与不动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412.46万元,净资产72,989.66万元,总负债85,422.81万元,资产负债率53.92%,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743.30万元,实现净利润4,517.34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65,598.97万元,净资产76,336.49万元,总负债89,262.48万元,资产负债率53.90%,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071.67万元,实现净利润3,346.83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股比例:75%。
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2年5月14日,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罗侨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朱金明;注册资本:3281.4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中小型铸造件的铸造、机械制造、房屋出租、停车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165.04万元,净资产19,708.55万元,总负债50,456.49万元,资产负债率71.91%,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173.46万元,实现净利润3,426.95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8,976.21万元,净资产21,836.68万元,总负债57,139.53万元,资产负债率72.35%,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50.32万元,实现净利润2,128.13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48.72%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51.28%的股权。
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4年4月18日,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99号;法定代表人:朱金明;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制冷压缩机、压缩机电机;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的开发与咨询;销售压缩机零部件;有形动产、不动产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2,930.12万元,净资产16,608.52万元,总负债56,321.60万元,资产负债率77.23%,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394.49万元,实现净利润-0.0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4,824.48万元,净资产18,221.03万元,总负债56,603.45万元,资产负债率75.65%,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568.69万元,实现净利润1,612.51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通过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2年4月30日,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铁山区武黄路5号;注册资本:5055.45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金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制造制冷设备、机床及非标准机械设备、潜水泵、小型电机、制冷设备的控制系统的电子配件;家用电器的修理及安装;制造太阳能热水器;生产、销售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日用杂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家用电器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出租、仓库租赁;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14.95万元,净资产4,943.68万元,总负债18,071.27万元,资产负债率78.52%,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657.05万元,实现净利润259.32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9,835.81万元,净资产5,286.60万元,总负债24,549.21万元,资产负债率82.2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56.21万元,实现净利润:227.47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9年6月21日,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罗桥街道办事处港湖路9号;法定代表人:朱金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机电科技产品及成套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元器件、高新技术产品、软件产品、制冷产品及零部件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调试;工装模具的开发、研究、生产及销售;房屋出租;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5,513.19万元,净资产13,397.98万元,总负债42,115.21万元,资产负债率75.87%,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078.41万元,实现净利润1,579.6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2,009.95万元,净资产15,208万元,总负债56,801.95万元,资产负债率78.8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55.78万元,实现净利润1,810.02万元(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于2020年1月22日,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道东6号;法定代表人:张宗文;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销售、生产制冷压缩机、铸件、机床设备、压缩机电机、制冷设备及零部件、金属材料、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和期货);动产和不动产租赁;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检验检测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5,178.99万元,净资产1,011.01万元,总负债4,167.98万元,资产负债率80.48%,2020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24.58万元,实现净利润11.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通过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担保生效日期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标明的开始日期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湖北东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该等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6,997.64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613.22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63%、112.98%,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
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和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
同,以及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
事会融资决议和担保决议。总授信额度内,结合各银行融资成本及实际情况,授
权董事长在上述总的额度内对各银行的授信份额作适当调整、对担保事项进行审
定,对新增银行进行审定。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4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黄石农村商业银行东方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下陆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向汉口银行黄石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确认相关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提供保证、反担保等方式)、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等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5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2号)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过程中并没有募集货币资金,上市至今也没有通过配股、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0年和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和社会环境、证券市场情况、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8,970.00万元,发行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上限,即153,396,000股,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5、假设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实际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6、预测公司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2020年末总股本511,32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不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预测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贝B股”)于2020年初已完成,公司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备考净利润为12,665.3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备考净利润为11,393.36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据此,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87.1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91.15万元(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业绩水平的判断、预测和承诺)。
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按照下降10%、持平、增长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前述假设及前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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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2、公司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系假设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贝B股于2020年初已完成的备考数据,据此预测出公司2020年全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据。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有所摊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相关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制冷压缩机和商用制冷器具以及加工制造压缩机电机和各类铸件等,业务覆盖了压缩机铸件、压缩机电机、压缩机和商业制冷设备等压缩机产业链上下游多个业务板块,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产业链各环节之间、不同产品之间实现战略性有机协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东贝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年产100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年产400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年产660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机项目、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涵盖压缩机、电机和铸件多个业务板块,是公司贯彻发展战略、强化业务布局的举措,有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经验、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备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方面的储备情况,详见《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五、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其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规范有效使用
(下转1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