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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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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02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15)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和“(9)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监事会逐项审议如下:

1、调整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调整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完成日。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前述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涉及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计、评估等相关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经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订,编制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1月19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0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于2021年1月19日修订并披露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现将《重组(草案)(修订稿)》中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 月 19 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21-00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15)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和“(9)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董事会逐项审议如下:

1、调整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调整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完成日。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前述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涉及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计、评估等相关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经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订,编制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调整后: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ST京城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9日 9 点30 分起,依次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9日

至2021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9、20、22,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4-14、6-18,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2、3、1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21,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4-14、16-1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2、3。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特别决议议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21;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4;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1。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761949/010-67365383

传真:010-58766735/010-87392058

联系人:京城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

邮编:101109

2、预期年度股东大会会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本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