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1-00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所处的诉讼阶段:判决
● 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1,452.25万元及违约金4,142.2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若诉讼当事人均不上诉且根据法院判决执行完毕或当事人上诉后法院最终维持原判且根据法院判决执行完毕,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远东电池”或“原告”)与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家公司”或“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自2019年立案后经过多次诉讼审理,2019年8月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赣民初2号]判决如下:被告通家公司给付原告货款11,452.25万元及违约金,被告苏金河对通家公司所欠债务中的6,692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苏金河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通家公司追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2020年2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最高法民终113号]、《应诉通知书》[(2020)最高法民终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江西远东电池、通家公司各自上诉案件。202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并发回重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4)、《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赣民初10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通家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1,452.25万元及违约金4,142.20万元(上述违约金测算为截至2021年1月19日);
2、被告苏金河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通家公司所欠债务中的6,692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苏金河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通家公司追偿;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80万元,由江西远东电池负担9.78万元,通家公司负担50.38万元,通家公司与苏金河共同负担37.64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若诉讼当事人均不上诉且根据法院判决执行完毕或当事人上诉后法院最终维持原判且根据法院判决执行完毕,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