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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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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0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择机购买收益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国债逆回购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4、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5、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

近年来,由于各制药企业研发投入加大,实验动物等生物资产的市场需求增加,致使市场交易量及活跃度随之提升,相关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被推升上涨。基于此,公司拟对生物资产选用公允价值计量,使公司生物资产价值靠近市场价格,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具有相关性。同时,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9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申请上市的资料,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的历史财务信息中,生物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考虑到同一交易事项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公司拟进行会计政策变更,选用公允价值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由成本法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

鉴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于 2021年 1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原执行的租赁会计政策和生物资产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按照规定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1、租赁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作为承租人的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特别是在承租合同方面,要求对承租的各项资产应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计入公司资产和负债,后续对相应的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对相应的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支出。在出租方面和融资租赁方式的承租方面没有实质性的重大变化。

根据现行租赁准则要求,经营性承租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确认为相关资产或费用,修订后,承租人首先应识别是否构成一项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性承租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同时对相关事项提出了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

2、生物资产

公司的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繁殖实验动物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

(1)目前两地报表编制存在差异

公司以前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生物资产按照成本法计量。目前公司正处于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9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申请资料,在递交的申请资料中,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的历史财务信息中,生物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由此,两地报表编制存在差异。

(2)生物资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前提及计量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生物资产》的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b)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一生物资产》,对于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生物资产,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定的公允价值是可靠的,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a)从交易日到资产负债表日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最近期的交易市场价格;

(b)对资产差别进行调整的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c)行业基准,比如以亩表示的果园价值、千克肉表示的畜牧价格等;

(d)以使用该项生物资产的预期净现金流量按当前市场确定比率折现的现值(应当反映市场参与者预期该资产在其最相关市场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作为该资产当前的公允价值。

(3)公司进行生物资产政策变更的依据和判断

由于各制药企业对于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近两年,市场对于实验动物等生物资产的市场需求也增加,致使市场上交易量及活跃度也随之提升,相关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被推升上涨。由于用于实验的生物资产交易量及活跃度明显增加,价格也相对比较易获取。同时,市场的活跃和交易量的增加使得市场交易价格获取比以往更可靠,加之估值专家的协助,可达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生物资产选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条件。基于此,公司对于生物资产拟选用公允价值计量,使公司生物资产价值靠近市场价格,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具有反馈价值和预测价值,更加有助于两个资本市场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更加具有相关性。另外,由于按照财政部2008年《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的要求,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因此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决定选用公允价值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法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

在本次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过程中,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其方法包括市场法和重置成本法,其中市场法参考了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历史交易价格,采用了最近期的交易市场价格以及对资产差别进行调整的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等。

(4)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均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所发生的日常饲养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预计的繁殖期内计提折旧。

如果因改变用途而发生生物资产分类的变化,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5)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均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因改变用途而发生生物资产分类的变化,改变用途后的价值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1、租赁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承租的经营用房方面,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拟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即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在利润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下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即租赁前期较高,再逐年减少)”的特点,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现行准则下相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及以后年度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不重大。

2、生物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次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管理层负责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若相关资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导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经公司测算,追溯调整对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1)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单位:人民币万元

(3)对2019年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公司测算,对公司2020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1)对2020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单位:人民币万元

(2)对2020年1-9月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相关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测算的数据,尚需经公司会计师审计确认,准确数据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考虑了公司未来A/H两地信息披露的一致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的财务报表数据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12,460.88万元到人民币14,328.56万元,同比增加约69.9%到80.3%;

2.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经重述后的财务报表数据相比,预计增加约人民币11,621.34万元到人民币13,489.02万元,同比增加约62.2%到72.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下:

1.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0,298.15万元到人民币32,165.83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的财务报表数据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12,460.88万元到人民币14,328.56万元,同比增加约69.9%到80.3%。

2.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的财务报表数据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12,000.84万元到人民币13,868.52万元,同比增加约77.5%到89.6%。

3.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经重述后的财务报表数据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11,621.34万元到人民币13,489.02万元,同比增加约62.2%到72.2%。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经重述后的财务报表数据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11,161.30万元到人民币13,028.99万元,同比增加约68.4%到79.8%。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837.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5,477.46万元;每股收益1.11元。

(二)上年同期经重述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676.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6,317.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随着国内药物研发投入力度的增加,医药研发机构纷纷加码创新药物的研发,2020年CRO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公司承接订单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同时,公司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设施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升,订单执行和完成情况均处于较高水平,规模化效应凸显。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主要受以前年度和当年收到的政府补助本期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转入当期损益约2,772.31万元以及当年确认理财收益589.58万元。

(三)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本年度对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所以相应调整可比期间的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名称: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10.8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800万元,因此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为4,81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决策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月19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昭衍新药”)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准),同时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800万元募集资金一并改为永久补流,因此合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810.80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2.51元,募集资金总额25,645.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19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1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0157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17年8月21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号110909892810119)、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1776267216)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营业部(账号32250199733600000399)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户剩余资金转移至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转移后注销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户。2018年12月10日,公司完成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工作,该专户继续用于公司“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8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

2020年12月21日,因募投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变为4,800万元。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61.17万元,余额为4,81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0.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未来将需要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800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8.76%。

五、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管控成本费用支出,本着“科学建设、节约使用”的原则,最大程度降低项目的建设成本和资金的使用成本;同时根据行业和市场变化,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求;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部分理财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经完成,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81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被公司注销。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考量,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昭衍新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昭衍新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份相应发生变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公司的总股份由226,681,929股增加至227,454,729股,注册资本由226,681,929元增加至227,454,729元。

综上,基于公司股份和注册资本的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办理具体的工商变更手续。

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4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4日

至2021年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上述证明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 24 小时送达本公司证券部。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等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贾丰松

电话:010-67869582 传真:010-67869966-1077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5 号

邮政编码:100176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