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1-20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15至2021年1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福东路1号金叶珠宝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许静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786,774,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786,676,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1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采用非累积投票的形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数786,719,3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4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58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欧善锥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金洲慈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