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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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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二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9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7,75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3,285,6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81 人。

3、2019 年 4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马子玉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马子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85,600 股,调整至 3,265,60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81 人调整至 8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85,600 股,调整至 3,265,600 股。

4、2019 年 6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赵云云、庞迎迎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赵云云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5,000 股,庞迎迎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15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65,600 股,调整至 3110,60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80 人调整至 7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3,265,600 股,调整至 3110,600 股。

5、2019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任二林、江啸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任二林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00 股,江啸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000 股)50,000 股进行回购注 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10,600 股调整至 3,060,60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78 人调整至 7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10,600 股调整至 3,060,600 股。

6、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林汉凯等 5 人一次性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770,000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5 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 77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

此次预留授予部分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60,600股调整至3,830,6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60,600股,首次授予人数为76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为5人

7、2020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南伟松、彭泽尧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南伟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彭泽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5,000股)1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30,600股调整至3,64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6人调整至 7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60,600股调整至2,870,60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为5人.

8、2020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洪学同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43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40,600股调整至3,54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870,60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70,000股调整至6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由5人调整至4人。

9、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邹泽平、谢敏、蒙瑞鹏、方巧、赖建平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邹泽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630股,谢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000股,蒙瑞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方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50股,赖建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128,3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40,600股调整至3,412,2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4人调整至6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70,600股调整至2,742,22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4人。

10、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谢彩娟、叶智辉、袁建设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谢彩娟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叶智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袁建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7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12,220股调整至3,338,7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9人调整至6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42,220股调整至2,668,72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4人。

11、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任琴琴、张皓、聂少明、张博、田佳蓉 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任琴琴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70 股,张皓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220 股,聂少明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300 股,张博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田佳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4,500 股)167,09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 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3.7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38,720股调整至3,171,6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6人调整至6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68,720股调整至2,501,63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4人。

12、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吴静、王梦蝶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吴静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400股,王梦蝶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股)35,7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71,630股调整至3,135,93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至5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01,630股调整至2,465,93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4人。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一)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成就说明:

(二)锁定期于2021年1月10日届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确定2018年1月28日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9年1月11日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日期,故锁定期于2020年1月10日届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于2021年1月10日后成就。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7,750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各激励对象在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获授总数的比例均为30%,在计算本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过程中,各激励对象本期可解锁股份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直接取整数部分股份计算所得。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确认并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9名激励对象在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87,750股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及资格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5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富安娜已就本次解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本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可按《管理办法》、《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第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管理人变更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资产管理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细则中与之相关的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影响。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资金托管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购买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自该基金产品认购协议签署日起2年内,授权总经理对该理财产品的相关续期事宜进行决策和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基金产品的具体情况

1、基金产品名称:玄元新科1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管理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1.5 亿元

5、本次所购产品期限:12 个月

6、投资范围:(1)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非公开发行股份、新股申购);(2)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的债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 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3)金融期货,证券、期货交易所上 市的期权,以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机构做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跨境收益互 换、场外期权;(4)公募基金(含 QDII);(5)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前述资管产品包括 QDII 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主体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且进行资产托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6)本基金可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参与 LOF 申赎。

7、投资策略: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整体市场估值水平的变化参与 A 股上市股票投资及新股申购,参与运作期间将合理配置 A 股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并视投资需求参与融资融券,闲余资金可配置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增强收益,同时根据基金运作需求,可适时、灵活、审慎的运用融券卖出、收益互换、股指期货、期权等对冲工具,在降低市场风险的同时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9、风险收益特征: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不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属预期风险等级 R3 级的投资品种。

10、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产品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由于该理财产品涉及股票类别投资,谨慎起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存在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玄元新科1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存在的主要风险来自以下方面:单一标的投资风险(如有)、基金产品架构风险、投资架构风险、流动性风险、 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如有)、融资融券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新股申购风险(如有)等。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2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9.89亿元(不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1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1年2月8日召开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看刊登于2021年1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2月5日(星期五)9:00-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1年2月5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4

电子邮件:gongyun@fuanna.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龚芸

联系电话:0755-26055091

特此通知。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27”,投票简称:“富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1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王韬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待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数量由15,495,530股调整至15,488,530股。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吴静、王梦蝶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吴静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400股,王梦蝶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股)35,7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待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71,630股调整至3,135,930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