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06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8.35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2月21日;
2、授予数量:58.35万股;
3、授予人数:53人;
4、授予价格:10.5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A股普通股;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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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披露激励对象中不存在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数量与公司在2020年 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情况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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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日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相同。
2、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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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尽管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即将届满,激励对象仍应与公司共同努力实现业绩考核指标。
(2)个人层面绩效指标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档等级评定(由高到低)。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称职级别,解锁比例为100%;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级别,解锁比例为80%,激励对象当期不可解锁的20%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激励对象当期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该等股票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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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造成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16Z0005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5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6,126,750.00元。
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普通股,因此本次授予不会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87,58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35万股,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月21日。
五、本次授予后对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普通股,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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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126,75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1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0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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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