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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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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2021-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1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尔穗持有纽威股份(603699)股份比例从5.8000%减少至4.9960%。

2021年1月22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陆尔穗先生的通知,陆尔穗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6,03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804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陆尔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除非另有说明,本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陆尔穗,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信息:4401041969XXXXXXXX,高级工程师,现任南通新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业勤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2日,陆尔穗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4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纽威股份持股比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陆尔穗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亦不构成影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3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纽威股份”)大股东通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香港”)与陆尔穗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通泰香港合法持有的纽威股份(证券代码:603699)4,3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5.8000%。

2021年1月20日至22日,陆尔穗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40%。截至本公告日,陆尔穗持有公司股份3,7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陆尔穗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