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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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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1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1年1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秀娟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8,471.2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8,471.27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0号)批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7,749,661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2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4,712,740.1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54,528,070.70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8380号《验资报告》。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38,471.27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2021年1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将募集资金31,000万元增资至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将募集资金25,500万元增资至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实施主体。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471.2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38,471.2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8,471.2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0号),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5,377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47,749,661股,发行价格2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4,712,740.1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84,669.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4,528,070.7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3日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83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6)。

同时,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旗下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于近日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21年1月22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甲方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对应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如有将该募集资金以存单或通知存款形式存放,应及时通知丙方,并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肖翔云、施继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 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 甲方二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至纯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25日

● 赎回发放日:2021年1月26日

● 赎回价格:100.061元/张

● 截至2021年1月22日收市后距离2021年1月25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剩1个交易日,2020年1月25日为最后一个交易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即2021年1月26日),“至纯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交赎回完成后,“至纯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3日至 2021年1月4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至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已触发“至纯转债”的赎回条款。2021 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至纯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至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至纯转债”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的有关事项向全体“至纯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件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20%(含最后一年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3日至 2021年1月4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至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满足“至纯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年1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至纯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061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年计息年度期间(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19日)的票面利率为0.6%。计息天数为37天(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算头不算尾),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6%×37/365=0.061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61=100.061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61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49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可转债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061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61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至纯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至少3次, 通知“至纯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至纯转债”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月26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至纯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发放日:2021年1月26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至纯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纯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1、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25日收市前,“至纯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9.28元/股转为公司股份。截至 2021年1月22日收市后距离2021年1月25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1个交易日,特提醒“至纯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2、“至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至纯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3、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至纯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061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至纯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至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061元/张,与当前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损失。

特提醒“至纯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80238290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 170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8日

至2021年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1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集中登记时间:2021年2月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证券部。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21-80238290

传真:021-34292299 邮编:200241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