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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1-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汇添富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添富创新;扩位证券简称:添富创新未来;基金代码:501206;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及折溢价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投资者自2021年1月21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投资者T日申请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于T+1日确认,可于T+2日在二级市场卖出。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1月25日起增设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00925,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142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具体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同时对《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附件:《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要点

一、《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新增第八条“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计算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三条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第二段修改为: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新增第3点“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四、《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第三条“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第2点和第4点分别修改为: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各类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和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五、根据本基金新增基金份额需要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发布公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原有份额类别为A类份额。

2.本基金A类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自2021年1月25日起,本基金C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业务,不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定投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定投业务。

7.1.2场外代销机构

C类基金份额: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C类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