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21-008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 年1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了冯继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冯继平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21-007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了高汝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文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汝森、王文权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经理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聘任孟庆洪先生为公司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孟庆洪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和解聘副经理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马振来、孙长增、周勇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副经理孙长增、周勇先生的简历附后),同时孙长增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解聘郭杰、孙士生先生公司副经理职务。公司对郭杰、孙士生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马振来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周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上述委员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孙长增: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审计处财务审计二科主审、审计处财务收支审计部部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齿轮厂厂长助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助理兼审计科科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党委书记助理。现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勇: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股权管理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驻京办主任,东北工业集团捷凯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流任职)。现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临2021-009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70%-180%。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1万元。

(二)每股收益:0.1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0年,公司对外积极开拓市场,优化产品结构,销量稳步增长。对内强化管理,激发活力,严控成本费用,提升产品质量。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21-006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孟庆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王文权、姜涛因会议冲突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绍斌、于雷因事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姜志刚因事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周勇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 议案名称:提名高汝森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议案名称:提名王文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议案名称:提名姜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 议案名称:提名孟庆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提名张国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 议案名称:提名马振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 议案名称:提名王绍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 议案名称:提名马鸿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 议案名称:提名于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 议案名称:提名冯继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提名刘卫国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庆春、刘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