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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1-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决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在光大银行及光证资管直销渠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业务。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业务概述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集合计划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光大银行及光证资管直销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

3、适用产品

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2、C类份额代码:860053)。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开通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具体业务时间、相关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渠道开通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时间、相关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本公司的有关规定,产品费率优惠情况请详见本公司官网2019年12月13日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95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http://www.ebscn-am.com

三、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集合计划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集合计划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请认真阅读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全部内容,了解本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决策。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促进业务健康、持续发展,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协商决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投资者凡通过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证资管渠道办理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2)申购业务,申购费将享有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及光证资管平台办理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2)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二、适用时间

起始时间:2021年2月1日

三、适用产品及优惠费率

1.适用产品: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2)

2.优惠费率:

1)自2021年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办理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2)申购业务,将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咨询上述销售渠道,根据销售渠道安排,渠道费率优惠结果以渠道数据为准。

2)自2021年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光大证券办理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2)申购业务,将享有申购费率6折优惠,如折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申购费率按照0.6%执行,如原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照原申购费率执行。渠道费率优惠结果以渠道数据为准。

3)投资者通过光证资管直销渠道办理光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2)申购业务,产品费率优惠情况请详见本公司官网2019年12月13日公告。

3.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产品的原费率情况,请详细阅读该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四、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有关产品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95

公司网址: www.cebbank.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am.com

五、重要提示

(1)该活动解释权归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及本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渠道的相关公告;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1月27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7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资管”)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上述机构将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光大阳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36、C类份额代码:860037)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途径

上述机构拟自2021年1月27日起办理光大阳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C类份额销售业务。

具体上线时间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光大阳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C类份额办理途径、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am.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计划前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7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资管”)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上述机构将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A类、C类人民币份额(A类人民币份额代码:862001、C类人民币份额代码:862012)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途径

上述机构拟自2021年1月27日起办理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A类、C类人民币份额销售业务。

具体上线时间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A类、C类人民币份额办理途径、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am.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计划前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7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资管”)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上述机构将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C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860055、C类份额代码:860056)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途径

上述机构拟自2021年1月27日起办理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C类份额销售业务。

具体上线时间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光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C类份额办理途径、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am.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计划前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