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邹伟民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陈敏、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获悉邹伟民先生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86,273,886的比例为1.62%,超过1%。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截止到2020年11月1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源投资”)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43,500股,占公司当时最新总股本的0.33%。自承源投资2020年11月3日首次减持发生之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邹伟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源投资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8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5%。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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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邹伟民先生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