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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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0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5日、1月26日和1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华兴资本美元基金份额,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持有华兴资本美元基金比例为2.79%,占比较低,华兴资本美元基金持有快手比例为0.09%,公司间接持有快手比例为0.00251%,占比极低。公司无法对该基金日常投资决策产生影响,也无法决定投资标的日常经营,与投资标的不存在业务、资金及人员往来。

●2020年9月16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典”)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0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625%。

2021年1月13日,公司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1月13日,江苏新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7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83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0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3,000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5日、1月26日和1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主要从事热水器、厨电、清洁能源采暖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华兴资本美元基金份额,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持有华兴资本美元基金比例为2.79%,占比较低,华兴资本美元基金持有快手比例为0.09%,公司间接持有快手比例为0.00251%,占比极低。公司无法对该基金日常投资决策产生影响,也无法决定投资标的日常经营,与投资标的不存在业务、资金及人员往来。

2.2020年9月16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典”)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0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625%。

2021年1月13日,公司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1月13日,江苏新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7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83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2020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3,000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79%。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