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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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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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做市商的公告
为促进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扩位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51512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29日起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创新药ETF的做市商。自此,创新药ETF做市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