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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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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2021-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陈欣宇、周慧萍、岳超华、陆宜、田丰、胡必伟等6人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拟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8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82元/股。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77,551,228股变更为776,711,22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77,551,228元减至为人民币776,711,22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号楼三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 系 人: 叶丽存

3、联系电话: 0755--86169980

4、传真号码: 0755--86169393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