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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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1一01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春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连续从业 13 年,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服务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广汇物流、汇嘉时代、天顺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泓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连续从业 6年,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连续从业 20 年,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服务过碧水源,中电广通等大型项目,会计、证券、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丰富,在担任复核部经理期间对项目底稿、报告进行专业复核并提出意见、建议。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本委员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收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01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增公告》(2021-011号)。经财务部门初步预算,预计2020年公司本次业绩约为4300万元至4500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约为26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约为2378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固定资产处置利得、诉讼获得损失赔偿、生物性资产处置所致。

一、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1.增强主业竞争力,本年度乳业公司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调整产品结构,创新营销模式,优化销售渠道,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利润贡献;

2.公司压缩管理层级,精简机构,三项费用大幅下降;

3.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中,主要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摊销及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约1,789万元;资产处置利得约210万元;诉讼案件获得损失赔偿约623万元。

二、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