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1-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1-007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亏损14,526万元左右。

2、公司本次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以及折旧摊销和财务费用较高所致。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12,004万元左右。

4、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但已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做了充分沟通。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会触及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26万元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4万元左右。

3、本预告财务数据未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已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做了充分沟通。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14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20万元。

(二)每股收益:-0.60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同时电商业务迅猛发展,公司作为传统百货零售商场经营压力巨大;同时受资金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较难实现快速转型升级,因此主营业务提升动能不足;同时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收入可比口径大幅下降。

(二)由于公司过去改扩建时期形成了较大的资本开支,公司负债沉重,造成公司折旧摊销费用高、财务费用高,利润持续受到影响,预计两项因素合计对公司2020年业绩影响金额约1.44亿元。

四、风险提示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起陆续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下达的108份《民事判决书》,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已向法院提交上述108户的上诉申请,并获得了法院的受理,案件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审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按照一审判决结果在2020年度业绩中确认具体财务影响。公司已在本预告内考虑上述因素。由于年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会计处理结果以及影响金额以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提前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未发现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1-008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股票在2019年度报告披露后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预计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相关规定,公司经审计后的2020年末净资产若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作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为负值,导致2020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商业城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号)。

二、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1年4月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