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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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审议通过,无增加、变更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继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5,20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7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5,20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77%。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366,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366,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50%。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656,776,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5%;反对8,42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4,942,12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134%;反对8,424,8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6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656,581,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42%;反对8,6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4,747,22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482%;反对8,619,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1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目前公司主要板块经营情况正常。精细化工业务板块新生产基地已渡过磨合期,产能基本恢复,年初受疫情影响,下半年公司积极争取老客户回流和新营销渠道的开拓,全年营收比上年录得增长;新能源业务板块除个别电站遭受水灾,业务发展基本正常,受灾电站已购买财产一切险和利损险,保险公司理赔方案还在密切洽谈中;此外,孙公司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已收到庐江县政府灾后救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3,200万元,预计水灾事项不会对2020年业绩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2020年12月,公司与深圳市联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首期货币补偿款。该资产的相关权利移交已按合同约定履行,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完成将增加2020年度净利润,属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的债务纠纷方面,公司积极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1)目前已与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公司若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和解义务,对方将豁免公司2020年年度未付利息485.09万元(本业绩预告未计入),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对于公司未清偿的8,500万元借款本金,将计息利率由2%/月(即24%/年)降低为15.4%/年。(2)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尚未偿还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额为469,746,036.63元,其中:本金461,616,277.98元,违约金8,129,758.65元(截至2021年1月份),利息0元。后续公司将继续努力沟通协商,争取解冻公司相关银行账户,缓解资金流动性问题。

四、风险提示

1、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导致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2020-1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13.3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述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如公司后续触及前述事项可能会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9日分别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俊峰先生、副总经理杨钦湖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吴俊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信息部经理一职。吴俊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俊峰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就任后生效,在此之前,吴俊峰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增补工作。

杨钦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俊峰先生及杨钦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吴俊峰先生在担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对杨钦湖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15:3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继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黄炳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后,公司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及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目前尚有一个非独立董事及一个职工代表董事席位空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增补黄炳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炳涛,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黄炳涛先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及新加坡材料研究学院,曾任泛华建设集团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厦建设集团深圳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昶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并兼任深圳市河北商会常务副会长。

黄炳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炳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峰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余德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俊峰先生已书面形式递交的辞职报告,吴俊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信息部经理一职。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增补余德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余德才先生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本次增补完成后,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余德才先生简历

余德才,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香港汇通盈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同时具有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余德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德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1年2月1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黄炳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余德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19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4、516单元),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4、516单元

联系人:刘公直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 @szsunrisene.com

邮编:518023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投票简称:兆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