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形成表决结果,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与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将与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费用为75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2、关于制造中心五车间厂房改造及设备采购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根据公司营销规划及生产规划,为满足公司颗粒制剂等产品生产需求,拟使用自有资金585万元对综合制剂大楼五车间进行改造,其中设备投入资金317万元,厂房改造等基建投入资金268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为4个月。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与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其进行JMJT-HT11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委托开发服务费用750万元;
● 公司本次委托开发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其进行药品的技术开发,具体如下:
一、委托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JMJT-HT11项目
项目开发方式:委托开发
受托方: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入资金及来源:技术委托开发服务费750万,另外药品前期研发、申报等配套资金1030万元,合计1780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受托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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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开发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甲方)与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就JMJT-HT11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技术开发事宜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本合同标的
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年第44号)中4类化学药品的技术要求,研制出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JMJT-HT11药品,通过技术审评,获得生产批件。
2、本项目技术委托开发研究总费用为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 (¥7,500,000.00元),由甲方分期支付。
3、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独家享有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甲方使用或转让该成果所产生的产品收益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合作申请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立项、成果鉴定,乙方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的署名权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的权利,相关受益由双方共享。
甲乙双方均可单独基于本技术成果进行后续开发,后续开发所产生的成果及收益属于后续开发方。
如果甲方欲转让本项目研究产生的专利,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相关支持。
甲方可就本项目合作产生的技术申请有关专利,甲方独家享有专利技术使用权和转让权等权利;专利申请费、代理费等及专利授权后的维持年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仅享有署名权。
4、本《技术开发合同》尚未签署。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发的JMJT-HT11项目有利于补充公司药品品种,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公司与第三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有助于扩大公司药品研发能力和范围,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研发成本,分摊研发风险;且合同均以标的药品达到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最终获得药品批准文号为目标,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五、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到获得生产批件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9149.03万元相比,将增加4574.51万元到6404.32万元,同比增加50%到70%。
2、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与上年同期8301.13万元相比,将增加4150.57万元到5810.79万元,同比增加50%到7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9149.03万元相比,将增加4574.51万元到6404.32万元,同比增加50%到7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8301.13万元相比,将增加4150.57万元到5810.79万元,同比增加50%到70%。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9.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01.1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0.60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及参股的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