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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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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1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7月27日,公司已将部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将剩余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20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亿元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95亿元。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人士,依法办理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8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人士,依法办理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后续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1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9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8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1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95亿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4号文)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1,098,968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12,999,823.2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0,000,000.00元及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581,098.97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59,418,72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4日到账,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38556_H02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循《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放于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中兴通讯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置换方式的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主要为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的相关研发费用资本化及研发设备和软件购置。

其中,研发费用资本化包括研发人工费用、研发过程耗费的研发材料等,上述支出难以事先直接以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需经过项目资本化条件审核,并正确归集核算相关资本化项目费用后,才能确定相关金额;研发设备和软件购置方面,公司基于供应链效率等因素,通常会对同类设备或软件采用集中统一采购的模式,之后再根据各部门的领用对设备/软件的具体用途进行划分,进而分辨确认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

公司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鉴证,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公司方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2月14日出具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38556_H01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49.72亿元。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明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公司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49.7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38556_H05号),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进行了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3.57亿元。同时公司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81,098.97元(已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时计入资本公积),含律师费人民币2,2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1,000,000.00元,上市费人民币381,098.97元。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明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中募投项目置换金额13.57亿元,发行相关费用金额3,581,098.97元。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本次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38556_H01号),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进行了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0.95亿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本期(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5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相关意见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38556_H01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上述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兴通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投入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兴通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38556_H01号)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1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38亿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4号文)核准,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1,098,968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12,999,823.2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0,000,000.00元及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581,098.97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59,418,72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4日到账,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38556_H02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循《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放于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32,429.46万元,其中:(1)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742,429.46万元,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97,245.15万元,并于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1日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35,688.19万元,并于2020年7月29日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09,496.12万元,上述金额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拟于近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人民币390,000.00万元。

截至2021年1月28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3,309.89万元(其中包括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置换的已投入金额人民币109,496.12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95亿元。上述金额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38556_H0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拟于近期使用募集资金对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注2:含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为准。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2个,分别为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其中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5,941.87万元,截至 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人民币742,429.46万元,完成2020年7月至12月已投入金额的置换(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45.36万元(含利息收入),占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1.82%,占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10%。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于2018年1月开始实施,已于2020年12月实施完毕,因此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人民币39.00亿元,目前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尚有利息收入人民币68.41万元。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813.7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为准),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21%,占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10%。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低项目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支出;

2、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8亿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执行。

六、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兴通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中兴通讯本次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兴通讯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