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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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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0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人,代表股份662,251,9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18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股份661,004,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2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24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1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431,8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74%。

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61,044,2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6%;反对1,17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8%;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24,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374%;反对1,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89%;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王铮铮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0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球爆发的影响,公司部分海外项目出现了延迟执行等情况,对业绩造成了较大影响,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利润相应减少。

2、由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2020年下半年升值较大,导致本期汇兑损失金额较大。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手订单充足,海外业务正在逐步恢复,随着全球新冠疫苗的接种,疫情影响将逐渐减弱,未来公司在手订单有望加速落地,从而进一步扭转目前业绩低迷的局面。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0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已于2021年1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文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安东油田服务集团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自2020年12月31日起将公司持有的安东油田服务集团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对安东油田服务集团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2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73.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70,593,772股减少至1,346,857,772股,注册资本将从1,370,593,772元减少至1,346,857,772元。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2月22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0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鹏程先生主持,监事杨辉先生、王品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对安东油田服务集团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安东集团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确认损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对安东集团的会计核算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1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安东油田服务集团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安东油田服务集团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自2020年12月31日起对持有的安东油田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安东集团”)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2020年12月31日起,公司委派黄松先生作为安东集团的非执行董事,黄松先生与安东集团签订了委任书,任期自2020年12月31日起为期三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提前终止全部基于安东集团股票的双限期权合约,实际持有安东集团股份193,766,678股,占其总股本的6.44%,为安东集团的第二大股东。黄松先生担任安东集团董事后,公司在安东集团的董事席位占1/7,对其经营有参与决策的权利,构成实质性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2、变更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3、变更前采用的核算方法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安东集团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变更后采用的核算方法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安东集团股权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按权益法进行计量。

5、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由于本次调整后,公司对安东集团实质上构成了重大影响,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该资产价值,公司将持有的安东集团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尚需根据安东集团审计报告对其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获得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目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对安东集团经营情况初步测算,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约1.06亿元。

同时,2020年度,公司已确认安东集团股份(含双限期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6,792.70万元,因此,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后,安东集团股份合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约3,779.82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黄松先生担任安东集团董事后,公司在安东集团具有1/7董事会席位,对其经营有参与决策的权利,构成实质性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安东集团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是合理的,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安东集团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安东集团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表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有关安东集团股权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安东集团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确认损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对安东集团的会计核算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对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书面审核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1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或“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2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73.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2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70,593,772股减少至1,346,857,772股,注册资本将从1,370,593,772元减少至1,346,857,77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由于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1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1、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有:

1、截至2021年2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郭东颖

联系电话:010-6207104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11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同一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