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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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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20年1-12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20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注:上述表格中,上市公司最新预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的,应当披露营业收入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逐步向好,主营业务利润增加。另外,因公司持有新媒股份股价下跌幅度较大,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0年度经营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0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2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完善公司高管结构,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原财务经理王景雨先生担任新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公司原财务总监蔺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裁娄亚华先生、王天宇先生、张小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蔺双女士、娄亚华先生、张小磊先生仍在公司任其他职位,王天宇先生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新担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此次调整将会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工作的相关事宜。

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达华智能: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彭红:女,中国国际,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春邮电学院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11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销售及渠道拓展事业部资深经理(二岗副)。现任公司副总裁。

彭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彭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彭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海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04年3月至2018年3月,历任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都市报社经济部首席记者、时政部副主任、编辑部副主任、社会新闻部主任等。2018年8月起,任职达华智能董事长助理、董办主任,主要负责董办工作、品牌建设、政府事务、公共关系等。现任公司副总裁。

林海峰先生通过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林海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海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双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6月出生。清华大学MBA,法国尼斯大学管理学博士(在读)。2013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450)总裁特别助理事业部总经理、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年9月至今任职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副会长;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公司副总裁。

张双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双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双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英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王英姿女士2000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天诚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总裁助理;2001 年至2003年就职于北京中房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03年至 2006年就职于亿阳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智能交通事业部,任职市场总监;2006年就职于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4年起至2017年11月担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王英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89,879股股份,王英姿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英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英姿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景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3年1月起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监,全程参与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并购工作,2019年4月起在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景雨先生通过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王景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为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完善公司高管结构,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原财务经理王景雨先生担任新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公司原财务总监蔺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裁娄亚华先生、王天宇先生、张小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蔺双女士、娄亚华先生、张小磊先生仍在公司任其他职位,王天宇先生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总监蔺双女士、副总裁娄亚华先生、王天宇先生、张小磊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新担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此次调整将会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工作的相关事宜。

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彭红:女,中国国际,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春邮电学院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11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销售及渠道拓展事业部资深经理(二岗副)。现任公司副总裁。

彭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彭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彭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海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04年3月至2018年3月,历任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都市报社经济部首席记者、时政部副主任、编辑部副主任、社会新闻部主任等。2018年8月起,任职达华智能董事长助理、董办主任,主要负责董办工作、品牌建设、政府事务、公共关系等。现任公司副总裁。

林海峰先生通过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林海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海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双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6月出生。清华大学MBA,法国尼斯大学管理学博士(在读)。2013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450)总裁特别助理事业部总经理、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年9月至今任职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副会长;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公司副总裁。

张双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双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双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英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王英姿女士2000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天诚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总裁助理;2001 年至2003年就职于北京中房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03年至 2006年就职于亿阳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智能交通事业部,任职市场总监;2006年就职于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4年起至2017年11月担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王英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89,879股股份,王英姿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英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英姿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景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3年1月起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监,全程参与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并购工作,2019年4月起在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景雨先生通过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王景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