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均胜电子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
2021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1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0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8亿元-5.5亿元,其中,拟确认非经常性损失(税前)合计约17.7亿元,非经常性收益(税前)合计约19.6亿元,扣除后,预计2020年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3亿元-4.0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如下事项。
一、关于非经常性损失
1.根据2020年半年报,公司将停产停工期间发生的人工、折旧和摊销等固定费用(以下简称固定费用)约6.68亿元列为非经常性损益。业绩预告公告披露,下半年公司各项业务迎来复苏,全年约有11亿元(税前)固定费用列为非经常性损益。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经营所在各地政策安排、公司海内外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状况,列表详细说明2020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具体停产停工期间、复产复工时点,并在此基础上,说明下半年在各项业务迎来复苏时仍确认大额停产停工损失的合理性;(2)结合固定费用的发生条件、业务性质等,分析说明将其列为非经常性损益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
2.根据相关公告,2018、2019年,公司分别发生企业重组费用7.94亿元、5.98亿元。公告显示,预计2020年,均胜安全发生重组相关非经常性支出约6.7亿元(税前)。
请公司针对具体收购标的补充披露:2018-2020年重组费用的具体构成、对应金额,并结合相应的整合措施、整合情况、整合效果,说明相关重组费用在收购一段时间后仍持续大额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关于非经常性收益
3.前期公司公告称,拟以20.4亿元转让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股权,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转让款11.5亿元,并办理标的公司董事、监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期转让协议约定,剩余8.4亿元转让款将视标的公司2021-2023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期支付。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相关股权转让收益18.7亿元(税前)。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组织架构及主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并说明交易对方是否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财务和经营,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主要风险,并据此说明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的合理性;(2)补充披露对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成本及计量依据、或有对价确认金额及依据,并说明股权转让收益金额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披露,并2月5日前回复本问询函。请年审会计师审慎评估并逐一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