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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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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杉杉股份”)拟通过对持股公司增资的方式取得持股公司70%股权(持股公司是LG化学在中国境内新设的一家公司),并通过持股公司间接购买LG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国的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7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公司已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议案;于2020年11月30日和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杉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上述会议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上市公司重组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60天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披露重组实施情况公告,并在实施完毕前每30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根据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到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5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收购LG化学旗下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案不予禁止,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二、本次交易的持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完成设立及股权变更,分别为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杉金光电(广州)有限公司、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将用以持有和经营完成购买后的原LG化学旗下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

三、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2021年1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联合牵头的银团就本次并购贷款完成了相关协议签署,现就协议主要条款内容披露如下:

1、贷款人及对应额度: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联合牵头的银团,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

2、贷款期限:60个月。

3、贷款利率:本笔并购贷款采用浮动利率,自首次提款日起至并购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12个月调整一次。

每笔贷款资金的利率为利率确定日(为首次提款日以及自该提款日起每满12个月之日)当日的贷款基础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每月20号计算并且公布的,以年率表示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LPR))加35BP。

据此,本笔并购贷款前12个月的利率确定为4.2%,之后每12个月根据一年期LPR加35BP确定贷款利率。

四、本次交易《框架协议》附属协议的商定工作尚在进行中。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