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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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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19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由董事长李继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505.19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度。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505.1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5.19万元,同时影响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7,505.19万元。

上述2020年减值准备计提额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尚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B.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以下组合:

C. 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④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⑤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⑥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⑦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⑧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单项金额重大的资产/信用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7,505.1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937.8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70.02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11%,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面对国内经济的疫情影响、公司所属通信行业的发展变化、竞争格局的演变,公司已基本完成战略转型及业务方向调整,原有通信室分业务进入收尾阶段,原有相关客户分布全国,因此项目的后续开展难以跟进,催款难度加大,催款成本较高。基于上述因素,经公司审慎评估,对后续回收风险较高的应收项目尾款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1,285.90万元。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20年度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51.99万元。

(二)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3G、4G、5G”建设的逐步推进,网络运营周期间隔逐步缩短,运营商在移动通信网络深度优化、深度覆盖方面的投入主要是对现有网络覆盖项目进行改造,新建项目减少,总投资逐年减少。此外,运营商经营压力逐年增大,对成本和费用支出的控制逐步加强,运营商招标采购价格不断下滑,各厂商竞争激烈,迫使公司投标价格逐年下降,盈利空间有限。现阶段,运营商正在投建的5G网络业务同样竞争激烈,运营商三产、主设备厂商、国有大型企业规模优势与技术实力凸显,市场占有率持续增大。在此行业环境下,公司通信传统业务受到较大冲击,且很难在短时间内有实质突破和长足发展。

公司目前传统室分项目分布全国,项目维护难度大,成本高。在竞争加剧、议价能力受限、成本压缩空间有限的前提下,继续经营通信传统业务已不符合公司成本效益的经济原则。综上考虑行业现状、自身核心竞争力等因素,公司在集中优势资源,聚焦并大力拓展军工业务的同时,通信室分业务进入收尾阶段。因而公司传统室分在建项目在验收交付结算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述标准及期末存货的清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考虑,拟对2020年度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70.02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4.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因2020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公司整体业绩受到较大影响;下半年在公司积极拓展业务的策略下,军工业务企稳提升,但至年末仍未完全摆脱疫情压力,部分项目验收及结算延后,导致营业收入未达预期。

2.报告期内,随着新冠疫情对国内宏观经济的影响,红木及珠宝玉石行业的市场消费力下降,公司红木家具、翡翠原石的销售受到较大的冲击,导致公司子公司业务的亏损。

3.2020年,面对下游电信运营商对网络优化等后期网络建设投资逐年减少、通信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通信业务利润空间大幅下降的局面。公司进行战略转型,调整业务方向,聚焦并拓展军工业务的同时,通信室分业务进入收尾阶段。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所属通信行业发展变化、竞争格局、公司战略转型及业务方向调整情况,公司预计本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约为7,505.19万元。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继芳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的股份73,117,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25%。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69,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42,2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742,2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88%。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0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逐项表决审议《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42,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0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每个工作日 9:00一12:00、 13:00一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 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孙莺绮

邮政编码:110179

联系电话:024-83782200

电子邮箱:sunyingqi@allwintelecom.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上述信函或邮件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并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和要求,我们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黄晓波 房华 王凤仁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