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4版)
■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前沿”)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或“前沿生物”)子公司四川前沿、齐河前沿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南京前沿生物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产业”)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全额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前沿、齐河前沿为公司核心产品艾可宁的原料药生产基地,为顺利推进并支持原料药建设项目,四川前沿、齐河前沿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为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前沿产业拟为四川前沿、齐河前沿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前沿产业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全额反担保。
根据四川前沿与金堂县人民政府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四川前沿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将获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贷款利率的利息金额贴息补助;根据齐河前沿与齐河县人民政府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齐河前沿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部分贷款将获得贴息补助。四川前沿、齐河前沿获得项目贷款后,届时将向所在地政府提出贴息补助的申请。
四川前沿、齐河前沿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公司及前沿产业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川前沿、齐河前沿具体获得的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公司以及前沿产业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内,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四川前沿、齐河前沿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和前沿产业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CHANGJIN WANG(王昌进)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一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金乐路76号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生产、销售及检验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以及销售;商务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前沿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名称: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CHANGJIN WANG(王昌进)
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齐鲁科技孵化器A座702室
经营范围:生物药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齐河前沿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前沿产业持有四川前沿100%的股权、持有齐河前沿100%股权。公司持有前沿产业60%的股权,山东坤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前沿产业4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川前沿、齐河前沿及公司和前沿产业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四川前沿、齐河前沿具体获得的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公司以及前沿产业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四川前沿、齐河前沿为公司核心产品艾可宁的原料药生产基地,为原料药生产提供产能及质量保证。本次公司及前沿产业为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的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支持两个生产基地的项目建设,为艾可宁的放量销售提供充足的原料药做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考虑到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均由公司派驻,公司对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同时前沿产业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全额反担保。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直接向银行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可帮助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及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帮助四川前沿、齐河前沿推进原料药基地建设进程,原料药基地建成后将补充公司原料药的生产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前沿产业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全额反担保,公司对四川前沿、齐河前沿采取了人员派驻、业务监督等有效的监控措施,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前沿生物及子公司前沿产业为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瑞银证券同意前沿生物及子公司前沿产业为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前沿产业为四川前沿、齐河前沿提供的不超过6亿元担保以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上述合计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09.58%和67.64%。2020年10月底,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71,729.01万元,公司净资产、总资产随之增加。
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届时四川前沿、齐河前沿与银行签署授信及相关协议,将依据银行的授信要求将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的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厂房、设备等)抵押给银行,如四川前沿、齐河前沿无法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可能存在抵押物被申请执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九、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川前沿、齐河前沿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禧酒店(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绿都大道1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5日
至2021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王娴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5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CHANGJIN WANG(王昌进)、RONGJIAN LU(陆荣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1年2月25日下午13:00一14:00;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2021年2月24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天禧酒店(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绿都大道13号)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栋6层(前沿生物)
邮编:210012
联系人:高千雅
电话:025-69648375
传真:025-69648373
电子邮箱: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